武穴市公安局向“酒駕”宣戰,7人被處理!

酒精是交通安全的“敵人”,一次的酒後駕車就足以使你喪失駕駛資格甚至生命,也是導致家庭支離破碎的“禍首”。

武穴市公安局向“酒駕”宣戰,7人被處理!

雖然交警蜀黍們每天都在賣力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總有那麼一小部分司機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也有些司機心存僥倖:“不會那麼巧被交警撞上吧,昨天已經查過了,今天肯定不會查,我只開一小段路。”

武穴市公安局向“酒駕”宣戰,7人被處理!

在這裡,交警蜀黍鄭重提醒:我們比家人還在意你,每天都會在各大路口守候著你。你們一散場,我們就出場;你們不平安回家,我們就不下班。

武穴市公安局向“酒駕”宣戰,7人被處理!

4月17日晚上20時,該大隊一中隊民警在城區江堤路設卡布陣,對過往的車輛逢車必查;同時,民警把現場查處的過程,當成一個向司機朋友普法的公開課堂。當晚,共查獲醉駕3人,已立刑事案件偵查;查獲酒駕3人,已現場吊扣駕駛證。

武穴市公安局向“酒駕”宣戰,7人被處理!

4月18日晚,交警大隊公路巡邏中隊、車管所、法制中隊、綜合科民、協警冒雨在城區開展酒駕整治行動,現場又查獲醉駕1人,立刑事案件偵查;拘留無證駕駛1人。

酒駕的話題,談得很多;酒駕的故事,聽得也多;酒駕的事故,看得更多。可以說大家對酒駕都有所瞭解,尤其是廣大駕駛員對“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話更銘記於心,都知道酒駕被查處的嚴重後果,輕者駕照扣12分,扣證6個月,重者吊銷駕照,判刑入獄。可說歸說,懂法的也懂法,可在現實中,酒後駕駛的大有人在,每次查酒駕行動,都不會落空,總有“酒司機”撞上“槍口”,究竟是何原因導致酒駕屢禁不止呢?

一、僥倖心理型。這是大部分酒駕司機都抱有的心態。

1、自認為喝的酒不多,達不到酒駕的標準。經常聽到他們說,我沒喝多少,才兩杯啤酒諸如此類的話。結果往往一查,傻眼了,早已超過酒駕標準。

2、自認為掌握了交警查酒駕的規律,時間、地點了然於胸,想和交警鬥智鬥勇。殊不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就你那腦袋瓜算得過警察,一樣要束手就擒。

3、自認為酒量高超,酒後清醒的很,開車根本不是問題。但是你想沒有想過,酒勁上頭是有一定時間過程的,剛開車時你清醒,不代表開車的過程中會一直清醒,也許還未等你發現問題時,已經出了問題。

二、瘋狂失去理智型。這種酒駕司機及其酒駕行為就比較可怕了。喝得太多,已經失去理智,屬於發酒瘋的範疇。這時他已經覺得天老大,他就是老二。越不讓他開車,他越要開,誰勸都沒用,往往一些比較惡劣的酒駕交通事故就是由此類人造成的。

三、囂張跋扈型。這種司機自逞有幾分人脈,幾分關係,視法律為無物。也是最為可惡的類型。因為他們一旦被查到酒駕,卻拒不認罪,胡攪蠻纏,搬出背後的關係或靠山,妄想把事情擺平。殊不知,隨著公安系統自我約束和監督的力度不斷加強,這種可能性是越來越小了,囂張遲早會付出代價的。

四、節約摳門型。這是最為可笑可氣的一種類型,此類司機往往精打細算,為了節約幾十塊的代駕費用,鋌而走險,酒後駕車。卻不知道一旦酒駕被查,可不是幾十塊錢的事了,到時候才知道算盤打錯了。

五、安全意識不到位。駕駛員們往往都知道酒醉駕處罰嚴重,但卻不考慮酒醉駕的嚴重危害性,所以抱著僥倖心理,千方百計地想著怎麼躲過交警的檢查就是幸運。即使被查到,有的還不思悔改,多次被查。有些駕駛人喝了酒後,不聽親戚朋友勸阻,不讓親戚朋友送,酒後逞強,非要自己駕車回去不可,否則就給別人急。

身不由己,礙於情面,特別是在新朋好友,同學、同事舉行宴席時,更是無酒不成席。席間,不免要喝兩杯,不知不覺中喝到興起,然後就是不醉不罷休。酒席散後,才想起都是駕車來赴宴的,礙於情面,都說沒喝醉,各自駕車回府。

總之一句話,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莫存有僥倖心理,要知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為一時的貪杯,付出巨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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