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堂】“脱贫攻坚”知识问答(二十)

【微课堂】“脱贫攻坚”知识问答(二十)

【微课堂】“脱贫攻坚”知识问答(二十)

1.“扶贫日”具体是哪一天?设立的目的意义和核心内容是什么?

2014年8月,国务院决定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10月17日也是国际消除贫困日。我国设立“扶贫日”,是响应联合国决议的具体行动,主要目的和意义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扶贫日”的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培育良好社会风尚。

2.“百企帮百村”“千企帮千户”的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产业帮扶,二是就业帮扶,三是公益捐赠帮扶。

3.驻村帮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驻村帮扶的主要任务有:①制定帮扶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工作;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③完成扶贫重点工作,抓好水、电、路、网、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和就医、就学、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发展“六个落实”;④建立帮扶到户责任,为贫困户建档立卡,因人因户施策,明确专人落实帮扶责任和措施;⑤宣传落实惠农政策,激发扶贫对象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

4.驻村“第一书记”的职责任务是什么?

驻村“第一书记”的职责任务是: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双争四帮”工作,即:个人要争当优秀第一书记,所在村党组织要争当优秀基层党组织。要帮党建,加强基层组织;帮发展,推动精准扶贫;帮民生,为民办事服务;帮稳定,提升治理水平。

5.驻村工作队的职责是什么?

驻村工作队的职责:①宣传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帮助进驻村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和措施。②做好贫困群众的思想转化工作,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教育贫困群众树立勤劳致富思想和感恩意识。③配合村“两委”抓好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建档立卡数据更新等工作,协调落实单位定点帮扶及帮扶责任人包户对接工作。④了解村情民意,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以及“因村施策”“一户一策”的脱贫措施,增加贫困户收入。⑤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⑥在乡(镇)党委领导下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培养,狠抓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和党小组活动阵地。⑦及时总结贫困村、组、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培育、总结、推广先进典型。⑧抓好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管理。⑨配合村“两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驻村工作队队长的职责是什么?

驻村工作队队长的职责:①负责管理工作队队员,落实工作队职责,制订、实施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②协调驻村帮扶各单位、各部门提出扶贫项目编制建议,争取相关支持,并参与实施、管理和监督;③负责落实各定点帮扶单位的帮扶措施,协助做好帮扶责任人包户联系工作;④担负“驻村第一书记”的要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双争四帮”工作;⑤负责工作队工作经费的管理;⑥积极组织贫困户观看电视夜校和观后讨论。

7.对驻村干部管理有什么要求?

对驻村干部管理要求有:①落实学习制度。熟悉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和驻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②落实工作例会制度。驻村干部至少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③落实考勤登记制度。驻村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当地党委、政府干部管理规定,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④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截留等违法违纪行为。⑤落实工作报告制度。要随时掌握村情民意,遇有重要事项及时向工作队长报告,要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汇报。

8.帮扶责任人的职责是什么?

帮扶责任人的职责:①发挥引导作用,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积极鼓励贫困户参加扶贫电视夜校学习,坚持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志,开展“我要脱贫”教育活动,帮助贫困人口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观念,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度。②发挥帮手作用,摸清贫困户情况,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选准脱贫路径,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实施脱贫项目,真抓实干,提高帮扶对象的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③发挥联络作用,协调好村党组织和政府与贫困群众之间关系,负责贫困户与定点扶贫单位、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各级帮扶措施落实到位。④发挥示范作用,以身作则,以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关心贫困群众、心系贫困群众的高尚情怀,在群众中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⑤真心结对、全力帮扶,每月入户走访结对帮扶对象不少于4次,把党的教育、医疗、土地等各项惠农政策送到各家各户,让每个贫困户都能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对有条件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帮助选好发展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实现稳定增收;建立帮扶工作登记手册,协助乡村做好帮扶资产登记、管理和建档工作,与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一起指导帮扶对象填写《扶贫手册》,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整个帮扶过程,确保资料完整,信息准确;对通过帮扶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及时配合市(县)、乡(镇)有关部门做好退出工作。⑥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帮扶工作。

9.帮扶责任人每年帮扶贫困户的数量有什么具体规定和要求?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应当实现全覆盖。原则上每个帮扶责任人帮扶当年脱贫户任务不超过5户,帮扶已经脱贫需要继续帮扶的不超过5户,帮扶次年脱贫的贫困户不超过5户。

10.对乡镇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过程中发现哪些问题,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考核中发现以下问题的,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①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②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③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④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⑤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⑥纪检、监察、巡视、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