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時代,“網絡遺產”怎麼繼承?

隨著時代發展,互聯網已經與人們的生活變得密不可分,甚至出現了“網絡遺產”這樣的概念。

目前網絡遺產被廣泛接受的定義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的網絡權益和財產,也叫數字遺產。比較常見的QQ賬號、Q幣、文字作品、電子郵箱和虛擬財富等可以歸為網絡遺產範疇。

雖然概念產生了,但是網絡遺產的繼承問題相當複雜,至今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和明確的司法解釋。那麼,現實中網絡遺產該怎麼繼承呢?涉及到哪些法律問題呢?

數字時代,“網絡遺產”怎麼繼承?

類型

電子郵箱、QQ賬號等

2011年,市民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不幸在車禍中喪生。徐先生的QQ郵箱中保存了兩人的大量照片和信件,王女士想要整理和留存這些珍貴的資料,並且保留丈夫的QQ號碼。然而,在沒有登陸密碼的情況下,王女士只能求助騰訊公司。但是經過一番交涉之後騰訊方面卻稱:QQ號碼所有權歸騰訊,用戶只有使用權,不屬於遺產繼承範疇。

如果主人過世了,那麼該賬號或者產品在有效期內能否被親屬繼承呢?如果其家人想得到去世親人的登錄密碼,網絡公司是否應該拋開保護客戶隱私和 保密協議而提供密碼?

律師點評:目前在法律上主流的觀點是,這種帶有明顯人身性質的內容不可以繼承,實踐中法律也是如此判定上述實際案例的。

數字時代,“網絡遺產”怎麼繼承?

類型

著作權

張某在某網站上一直連載小說,因為突發事故身亡,後來這部沒有寫完的連載小說,被其他人添加了部分內容並作為小說出版,後來張某相熟的人發現並告知其家人,其家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繼承張某著作權利,但是因為張某並沒有實名註冊賬號,現在無法證明賬號和張某的對應關係,從而張某家人無法主張權利。

時下,網絡上個人寫作的東西已經達到無法估計的數量級,每天都有數以億記的個人內容上傳到網絡,不可否認,內容製作者對自己創作的內內容享有著作權,如果作者去世了,作品的版權又如何被認定和繼承呢?

在現實社會中,作家去世後,其後人還會繼承50年的版權。但面對虛擬的網絡,如果去世者的親人要求網絡公司支持他們的繼承權,網絡公司會不會以“不能認定著作者究竟是誰”而加以否定呢?在實名制尚未完全實行的今天,這的確是讓人撓頭的問題。

律師點評:

法律規定作者對網絡作品享有著作權,但是案例中因為無法和作者身份對應而導致著作權無法繼承,所以要注意保存自己和創作之間的聯繫。

數字時代,“網絡遺產”怎麼繼承?

類型

虛擬財富

2012年4月份,銷售額過億的著名網店“七格格”因夫妻鬧離婚糾紛,網店涉入財產分割,一年利潤上百萬的網店成為雙方均不肯鬆手的重要財產,司法部門亦無法對網店這一虛擬財產價值做出判定,後兩人協商解決。

淘寶網店各式皇冠、鑽、星等信譽評級已經在電商市場上成為一種無形資產。以淘寶制定的規則來說,實名註冊的人才是店主,店鋪無法進行轉讓,店主不再經營的網店只能關閉,不得輕易過戶,這也就產生了淘寶是否有權處理虛擬財富以及這些虛擬財富如何繼承的法律問題。

同時比較有代表性的虛擬財富是Q幣,它的產生就是基於qq遊戲而來的,而在玩家中Q幣可以兌換成人民幣,即便明確它不能兌換成人民幣,只是在網絡遊戲中使用,那麼,持有人在去世之後,其親人又是否有繼承權?其家人如何來證明這QQ號是去世者所擁有的?

律師點評:虛擬財富規定還是一片空白,但是淘寶目前已經放開了離婚過戶和過世繼承,淘寶店鋪可以根據離婚和死亡的事實來產生繼承和分割的法律關係。其它虛擬財富如Q幣等還需國家制定新的法律來界定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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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綜合華律網、丹明律所、中國民商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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