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个别上市公司异常分红

炜言大义

本报记者 张炜

年报披露接近尾声,A股上市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或有望再度突破万亿元大关。不过,也有个别上市公司分红水平较高,却引来市场质疑,甚至是交易所问询函。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回报投资者的基本方式,是股份公司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是股票内在价值的源泉。A股上市公司以往存在现金分红水平低的问题,有的公司堪称“铁公鸡”,长期该分红而未分红、少分红。近年来,监管层积极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引导上市公司更加注重投资者回报,强化股东回报机制,对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持续强化监管,推动上市公司不断提高现金分红水平。统计显示,2017年度沪深上市公司分红金额合计约10705.72亿元,同比增长21.88%,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

上市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较为积极,不少绩优公司持续高分红。例如,贵州茅台拟每10股派现145.39元,过去三个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率分别达51.00%、51.02%、51.88%。福耀玻璃拟每10股派现7.5元,过去三个年度现金分红占比达59.84%、59.75%、70.01%。渤海轮渡拟每10股派现6元,过去三个年度现金分红占比达54.10%、53.09%、71.89%。不少绩优公司堪称“现金奶牛”,分红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分红占净利润的比率持续较高,二是业绩增长带动年度分红总额不断提高。有的公司从未实施过送股或转增股,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已超过募资金额。

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往往是上市公司财务与经营状况稳定的信号,可如果突击实施高分红未必是好事。有的公司现金分红超全年盈利,但未必具备持续高分红的能力,后续还可能出现业绩大幅滑坡或由盈转亏。例如,哈药股份2016年度和2017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率分别达161.23%、312.67%,2018年度净利润下滑14.95%,不进行利润分配。哈药股份2019年一季度由盈变亏,预告上半年将亏损。再如,兰州黄河2016年亏损,却实施了现金分红,但在随后两年均未分红,且2018年再现亏损。

部分公司高分红却引来交易所的关注。英力特2018年中期每股收益0.28元,每10股派现12元。深交所随即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解释支付现金股利的资金来源,以及未来现金分红政策会否保持一致性和稳定性。英力特2018年年报又公布将每10股派现0.8元,由此2018年度分红占净利润的比率高达1445.08%。但投资者注意到,英力特2018年上半年业绩增长20.80%,全年则滑坡71.23%,2019年一季度同比下降66.42%。换言之,若基本面不改善,英力特恐怕难以保持分红稳定性。

梅花生物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率分别高达89.51%、87.40%和102.41%。其中,该公司2018年每股收益0.32元,拟每10股派现3.3元,现金分红金额超过盈利。梅花生物前十大股东中有6名为自然人,合计持股高达40.83%,上交所的问询函就此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近几年前几大自然人股东获得高额分红、公司在有息负债逐年增加的情况下,连续多年高比例分红的原因、目的及合理性,是否增加上市公司负担和偿债风险。

投资者担心,异常分红会不会变成“透支式”分红,“寅吃卯粮”会不会留下隐患。A股公司治理机制尚不完善,个别公司突击高分红看似对中小股东“出手阔绰”,实际可能不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假如公司资金本就“捉襟见肘”,现金流不宽裕,强行实施高分红更值得警惕。特别是对个别由自然人控股的公司,须警惕大股东提议分红的目的在于“抽血”。因而,要当心“歪嘴和尚”把好经给念歪了,投资者应该重点关注那些持续合理分红且股息率较高的绩优增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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