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首例“保護傘”案件開庭 派出所所長受審

來賓首例“保護傘”案件開庭 派出所所長受審

2019年04月24日 18:32 來源:廣西新聞網

來賓首例“保護傘”案件開庭 派出所所長受審


庭審現場。來賓市武宣縣人民法院供圖

廣西新聞網來賓4月24日訊(通訊員 譚召日 郭吳茜茜)4月24日,來賓市武宣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件涉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被告人朱萬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縱容、包庇黑惡勢力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並收受他人財物44.83萬元。

2007年4月至2013年2月期間,被告人朱萬深利用其擔任來賓市公安局石陵、石牙、鳳凰派出所所長的職務便利,收受蘇某、陸某等人送給的財物共計44.83萬元,為蘇某、陸某等人在開設賭場、盜採白泥礦、爆炸品購買使用等方面給予關照並謀取利益,充當“保護傘”。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朱萬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朱萬深明知他人從事犯罪活動,仍為他人提供便利、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的《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六點的規定,應酌情從重處罰。

據悉,該案為來賓市開展掃黑除惡工作以來審理的首例涉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為達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武宣縣紀委監委組織了該縣100餘名機關幹部現場旁聽庭審。目前,該案已審理完畢,法庭將擇日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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