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個內設機構掛牌“開張” 新鄉檢察機關機構改革圓滿完成

記者 任娜 通訊員 連麗娟 劉楠

“人員已到位,新鄉市檢察院改革後的21個內設機構全部掛牌‘開張’。”4月26日,記者從新鄉市檢察院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截至4月20日,新鄉市兩級檢察機關的內設機構改革工作全部完成。目前,該市檢察院共設置辦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十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辦公室等21個內設機構正式對外亮相。

21個內設機構掛牌“開張” 新鄉檢察機關機構改革圓滿完成

據介紹,在最高檢、省院統一部署領導下,改革後的新鄉檢察機關更加突出專業化建設,實行捕訴一體,按照案件類型重新組建專業化刑事辦案機構;此外,強化民事、行政、公益訴訟職能建設,做實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著力構建“做優刑事檢察、做強民事檢察、做實行政檢察、做好公益訴訟”四輪驅動發展格局。

改革後的新鄉市檢察院形成了以“十大檢察部”為主體的全新業務職能體系。按照“做優刑事檢察”要求,將原來的偵查監督和公訴部門整合為四個刑事檢察部,分別辦理普通刑事案件、重大犯罪案件、職務犯罪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由衛河地區人民檢察院實施第五檢察部職能,在原有刑事執行監督職能的基礎上,承擔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等14個罪名的偵查職責;同時,圍繞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的要求,增設第九檢察部負責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第十檢察部負責受理控告和申訴,承辦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

“此次內設機構改革,從源頭上防範可能出現的弊端。通過內設機構的重塑,全市檢察機關責任更加明確,資源配置更加優化,深度激發了幹事創業的新活力。”該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李新強說,通過此次內設機構改革,優化了機構設置,科學配置相關職能,更好地順應高質量發展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盼,為建設“強富新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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