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26 證券簡稱:金達威 公告編號:2019-040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4月11日收到控股股東廈門金達威投資有限公司發來的《關於金達威集團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提議及承諾》(具體內容見公司於2019年4月12日刊載於《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第2019-029號公告)。公司於2019年4月26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現將該預案情況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基本內容

根據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普通特殊合夥)出具的審計報告確認,2018年度母公司實現淨利潤529,349,278.28元,母公司按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52,934,927.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375,687,174.03元,扣除2018年度已實施2017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計派發現金紅利246,592,770.80元,2018年度母公司實際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605,508,753.68元。

公司擬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616,481,927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8.00元(含稅),送紅股0股(含稅),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公司正在實施股份回購事項,根據《股份回購實施細則》,公司實施利潤分配股權登記日當日公司回購專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參與利潤分配的權利,故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不參與本次權益分派。

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實施201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相關事宜。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審議通過後方能實施。

二、相關審批程序及意見

1、董事會審議意見

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充分考慮了公司所處行業狀況、發展階段、經營模式、經營業績增長和未來發展戰略等因素,同時兼顧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與全體股東分享公司的經營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公司《未來三年(2018-2020 年)股東回報規劃》及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

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與公司經營業績相匹配,有利於增強股東的信心,有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該利潤分配方案的實施不會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短缺、公司在過去12個月內沒有使用過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以及在未來12個月無計劃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

2、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相關文件的規定,符合《公司章程》、《未來三年(2018-2020 年)股東回報規劃》中關於利潤分配及現金分紅的要求,綜合考慮了給予投資者穩定、合理的投資回報,同時兼顧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資金需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社會公眾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並同意將上述預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特此公告。

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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