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遠查處首例使用政府工作人員形象廣告違法案

今年以來,威遠縣市場監管局深化廣告事中事後監管,結合“春雷行動2019”,加大廣告執法力度,於近日查處首例使用政府工作人員形象廣告違法案,努力營造良好的廣告市場環境。

據悉,該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威遠某地產開發公司將政府工作人員形象印製在宣傳單上用於商業宣傳,涉嫌廣告違法,要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該房地產開發公司銷售中心現場擺放的宣傳單上,內容含有威遠縣有關縣領導的形象圖片。

縣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形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該局遂依據《廣告法》有關規定予以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遊 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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