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威遠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楊斌受賄案一審宣判

近日,威遠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原隆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楊斌受賄案一審宣判。威遠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楊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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