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糖添加劑超標 威遠一食品廠被查

日前,威遠縣市場監管局在“春雷行動2019”中查獲一食品廠生產經營的薄荷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案。

據悉,該局對某副食品店經營的薄荷糖進行抽檢,其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進一步查證,上述被抽檢薄荷糖系威遠縣某食品廠生產,批次薄荷糖共生產30kg,其中已銷售2.5kg,召回27.5kg,違法所得3.5元。

該食品廠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鑑於該廠在知曉該批次薄荷糖不合格後,主動採取召回措施,消除危害後果,並及時向威遠縣市場監管局提交了召回計劃和召回報告等內容,具有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據此,威遠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食品廠作出了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5元並處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這是一起追溯源頭案件,被抽檢單位系食品經營環節,通過對經營環節的核查,追溯源頭查辦案件,有效的震懾了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了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劉 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