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不留名 柞水的這名“大男孩” 我們為你點贊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這首由著名作曲家潘振聲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小喇叭節目寫的一首關於好孩子的歌,自六十年代起,就流傳於大江南北。而今天,這位拾金不昧的柞水“大男孩”再次出現了,他沒有留下名字,但讓失主萬分感激,他的行為值得我們每個人學習,值得所有人為他點贊。

4月26日中午12時40分,一個高高個子、身體壯壯、一頭短髮、身著黑色短袖的小夥子,來到了商洛市柞水縣公安局乾佑派出所跟值班民警說:“我撿到了一個錢包,裡面有身份證、銀行卡、還有一些錢,麻煩你們幫忙聯繫一下這人,丟東西了肯定很著急”。說完,將手中的錢包輕輕放置的值班室的桌面上,便匆匆離開。民警連忙喊說讓他登記一下姓名,如果找到失主,好讓失主當面感謝,然而,這個小夥子笑著說:“不用登記,真的不用,東西丟了肯定會報警,我還有事兒,我先走了噢。”邊說著,人已經離開了派出所院子。

民警立即根據丟失的身份證,通過戶籍系統和陝西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一標三實”信息採集系統)查找,很快就聯繫上了失主。

原來,失主周某在下班的途中不慎將錢包丟失在街道路邊。當週某接到民警返還的錢包時,連聲道謝,並說要當面感謝這位好心人。遺憾的是,這位帥氣的柞水“大男孩”拒絕了民警登記要求,沒能留下他的任何聯繫方式。周某感慨道:“很幸運能遇上這樣的好心人,一千多塊錢一分不少啊!只可惜沒機會能當面道謝”。雖然,失主周某未能達成當面感謝的願望,但柞水這位拾金不昧的“大男孩”的高尚品行,是值得我們每個人為其點贊,一百個贊、一千個贊、一萬個贊……(黃國順 記者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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