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盤埃森哲2億敗局:不敏捷的代價


沒有敏捷的項目,只有敏捷的組織

覆盤埃森哲2億敗局:不敏捷的代價

這兩天埃森哲坑爹的新聞在IT的朋友圈熱議。本著兼聽則明的態度,我立馬跑到theregister去看了原文。

首先這不是啥新聞,而是4月23日的舊聞。網站的頭條上還是Facebook侵犯用戶隱私遭到3國的起訴。

覆盤埃森哲2億敗局:不敏捷的代價


如果搜索Accenture這個單一關鍵詞,News裡面第一條就是 “Hertz sues Accenture for screwing up $32 million website redesign ”。

但這件官司彷彿並沒有影響埃森哲的股票價格。月線還有小幅上漲。

覆盤埃森哲2億敗局:不敏捷的代價


如果再翻翻歷史,2016年俄勒岡州政府起訴Oracle,1億美金不能如約履行醫療網站交付。

2017年濱州政府起訴IBM,1.7億美金不能履行稅務系統交付。

這看起來似乎是大組織的通病。相比其他兩家,Hertz這3200萬美元還算少的。

有人說,難道埃森哲不用敏捷方法嗎?難道Hertz的IT部門不知道敏捷嗎?這就說回到這篇文章的主題。

覆盤埃森哲2億敗局:不敏捷的代價

Agile如今如此的火爆,埃森哲一定會在這個項目中實踐敏捷的。甚至在爭取這個項目的過程中,也一定會使用大量的敏捷方法去打動Hertz。

為什麼大家好像都在用敏捷方法做軟件項目,但是還有大量的項目失敗?

因為真正的敏捷不會出現在一個項目裡面,只會出現在一個組織裡面。先看一下一個網友對埃森哲這一事件的評論:

覆盤埃森哲2億敗局:不敏捷的代價

“我曾在埃森哲做過程序員(注意:此前幾年,我做內部應用程序開發,而不是為客戶開發)。我可以保證,在那兒,程序員從來不瞭解真正的客戶需求(未被告之過任何合同需求)。我經常被這樣要求:“這樣做——不要以你的方式,而是以我們認為應該的方式”。瞎子領導瞎子,這就是埃森哲的工作方式。只要他們能以某種方式盈利(通常是通過建議客戶裁掉一群人,以便首席執行官能買一艘新遊艇),他們就不在乎結果。

無論如何,這世界上有誰會為建一個網站花費3200萬美元?就是那些付錢給諮詢公司建網站的人。”


在一個項目裡,如果作為工程師不能得到用戶的原始需求,只是被告知:做這個;做那個;不能做這個。試想這樣的項目,使用什麼敏捷方法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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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像這樣套用Scrum、Kanban、SAFe等等套路的“敏捷”項目,幾乎是當前的主流。

我們再來看一個網友在評論中分享的經歷,他曾作為第三方跟埃森哲合作過幾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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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一個第三方客戶與埃森哲公司合作過幾個IT項目,我能理解赫茲的痛苦……(該公司)大多數人的工作表現都只能說勉強“達標”。儘管也有一些人出類撥萃,那主要都歸功於他們個人的卓越表現。拖延、糟糕的配置,甚至簡單的東西都提交不了,是每天都會發生的事情。”


這些真實的經驗說明了一件事:在一個並不敏捷的組織裡,真正的敏捷不會在項目中單獨(憑空)出現。如果出現,也只不過是碰巧趕上了項目組裡有一兩個很“敏捷”的關鍵人物,項目的成功完全是他們個人能力的展現,跟真正的敏捷還相去甚遠。

只有出現在組織裡面的敏捷才是真實有效的方式。當人被賦予了自由和平等的權利時,個體才能在項目裡面承擔起相應的責任。不是被指派、被要求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而是被完全的信任和授權,你覺得該做什麼?怎麼做?

覆盤埃森哲2億敗局:不敏捷的代價

當工程師不是被當成工具、或者小孩子來看待,而是被當做一個可以承擔“自由”與“責任”的成年人對待的時候,他們才會有動力和權利去挖掘真實的用戶需求,才能真正對產品負責,提交令客戶滿意的、有價值的東西。這才是敏捷宣言的本意。

而這樣的方式,在埃森哲這樣的大企業裡面,往往是難以實現的。所以為什麼會有網友建議Hertz不如找個小公司。這也是為什麼Basecamp這樣的公司會一直鍾情於只保持37個signals。Netflix則把“自由”與“責任”作為企業文化的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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