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範︱科技成果轉化熱點問題——科研人員離崗創新創業政策

科技范︱科技成果转化热点问题——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政策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201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8號)。

該意見第(二十二)條提出,“符合條件的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批准,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 。到底符合什麼條件,文件沒有明確,應該是由科研院所規定。政策非常優厚,有在研項目的,可到企業繼續研發;有科技成果的,可到企業實施轉化,或以該成果創辦企業;在離崗期間,保留基本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福利,由原單位繳納社保等。這麼優厚的政策和待遇,難怪有些單位領導擔心科研人員都要走了。但是,他們忽視了一點,要經所在單位批准,包括單位走得開、離崗創新創業應有利於科技創新等。

站在國家的大局來看,科研人員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是應該大力支持和有力促進的,但站在本單位的小局來看,這會嚴重影響本單位正常的科研秩序,因而單位會有牴觸心理。這就需要高校院所的領導跳出本單位的小局,服務國家的大局,大力支持科研人員離崗創新創業。科研人員的有序流動,反過來會極大地促進本單位的科研上水平上層次。

《國務院關於印發實施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發〔2016〕16 號)和《中共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9號)均對科研人員離崗創新創業作出了規定,前者是出於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的需要,後者是出於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的考慮。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11月印發的《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廳字〔2016〕35號)提出,“經所在單位批准,科研人員可以離崗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新創業活動” 。且規定,離崗創業收入不受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按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個文件提出了一項重要政策,即科研人員離崗創業收入不受本單位績效工作總量的限制,目的是掃除一切可能的政策障礙。

國務院於2018年9月18日印發的《國務院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第(十)條提出,“對科教類事業單位實施差異化分類指導,出臺鼓勵和支持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實施細則,完善創新型崗位管理實施細則” 。目前關於離崗創業政策不少,但仍然有不少阻力。在這樣的情況下,出臺鼓勵和支持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實施細則,就是要針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的堵點進行精準施策,掃除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的各種障礙。

上述五項政策都是針對科研人員的。鼓勵科研人員離崗創新創業順應了科技成果轉化的需要。

《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導讀》

科技范︱科技成果转化热点问题——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政策
科技范︱科技成果转化热点问题——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政策

吳壽仁,上海交通大學工學學士、工學碩士、管理學博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長期從事科技管理工作,擅長研究科技政策法規、科技體制改革、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創業孵化等;先後擔任過珠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助理、上海市科技創業中心主任助理、上海楊浦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副主任、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主任、《華東科技》雜誌社主編、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體制改革與法規處處長;2016年3月起任上海市計劃生育科學研究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著有《科技成果轉化疑解》《科技成果轉化操作實務》《創新思維力》《創新知識基礎》《企業技術創新手冊》等專著12部,主編《上海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成功案例》,編輯、參與編著多部著作。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大背景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是提升科技實力、提高創新能力的重要舉措。自從新修訂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於2015年實施以來,國家先後出臺了一系列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文件,尤其是近兩年來出臺政策的密度、強度、力度都為歷史之最。《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導讀》一書全面系統地梳理了國家有關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法規,並對重點條文進行了深入淺出的剖析。通過閱讀本書,科技成果轉化管理部門、企業、高校院所、科研人員、技術經理(紀)人等可瞭解和掌握相關的政策法規概貌,以便在實踐操作中適用政策。

《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導讀》

ISBN:9787313210869

科技范︱科技成果转化热点问题——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政策

掃描二維碼可購買此書科技範︱科技成果轉化熱點問題——科研人員離崗創新創業政策

科技范︱科技成果转化热点问题——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政策

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科技范︱科技成果转化热点问题——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政策

關注、點贊、留言、轉發,分享你的感受

長按二維碼關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