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羊城派記者 董柳
通訊員 林蘭 王鋒
虛構借款事實、捏造“假債權人”、提起虛假訴訟轉移名下財產,涉案金額高達1200餘萬元,致使多名合法債權人債權久拖10年未決。4月29日,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以陳某輝、黃某信涉嫌妨害作證罪提起公訴的虛假訴訟一案,在黃埔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據悉,該案是黃埔區檢察院辦理的該區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虛假訴訟犯罪案件。
2011年11月,同案人羅某豐(在逃)為逃避履行廣東省佛山市某五金機械廠等8名合法債權人的債務,與被告人陳某輝惡意串通,在被告人黃某信的幫助下,捏造羅某豐所經營的某燈具公司與陳某輝曾發生借貸法律關係,虛構到期不歸還借款本息合計1071萬元的民事糾紛,由被告人陳某輝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還款。
訴訟中,某燈具公司“自願”償還上述借款,法院以民事調解書形式予以確認,涉案金額高達1200餘萬元。後經陳某輝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1200餘萬元執行款全數發放給陳某輝。
2012年6月,上述8名合法債權人在窮盡執行異議、複議、案外人異議、執行異議之訴、上訴等救濟途徑後,仍無法實現其合法債權,遂就該案向黃埔區檢察院申請民事檢察監督。
黃埔區檢察院受理該案後,發現上述案件背後可能存在當事人偽造證據、虛假調解、妨礙訴訟等違法行為,遂啟動檢察監督程序,依法向法院提起抗訴,同時向公安機關移送陳某輝等人涉嫌妨害作證的犯罪線索。
該案開庭時,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出示了有關證據,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我知道錯了,我願意退贓,希望法庭對我從輕處罰”,兩名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悉,該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 | 羊城派
責編 | 江文華 實習生 | 周子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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