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男子疑似“小偷”死在屋裡 男主人以過失致死罪遭起訴

新京報訊(記者 李一凡)在自家出租屋內,桂林男子陳定發現了藏匿在廁所裡的黃海。陳定認定對方是小偷,並對其實施控制措施,隨即報警。警方到達後發現,黃海已經死亡。

事發後,陳定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後,檢方先後兩次作出不批捕決定。並最終於2019年2月28日,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陳定提起公訴。

29日,新京報記者從陳定的妻子和辯護律師處獲悉,陳定已於25日被取保候審。律師擬以正當防衛為陳定做無罪辯護。此外,死者家屬還提出81萬餘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雙方兩次庭前調解,最終仍無結果。

法律界人士認為,故意致人死亡最高量刑為死刑,而檢方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陳定提起公訴,最高量刑只有7年,釋放出司法善意。

家中廁所突現可疑男子

2018年7月10月,正是暑假期間,桂林象山區一間位於一樓的出租屋內,陳定讀初一的兒子陳佳正在寫作業。

陳家人曾在這間出租屋內吃住3年,到事發時,這間約48平米大小的屋子,被陳定當作儲存雞蛋的倉庫。

不明男子疑似“小偷”死在屋裡 男主人以過失致死罪遭起訴

事發出租屋。受訪者供圖

那天,陳定前往倉庫卸貨,在此之前,他給兒子打了個電話,叫其“下來幫忙”。隨後,陳定又騎車前往一個客戶處送貨,並叮囑兒子將貨卸完。沒過多久,陳定返回時,看到貨物還沒卸完,於是抱怨了兒子一句,隨後徑直走向屋內的廁所。

陳定的妻子李彤彤說,陳定進入廁所後,一開始並沒有開燈,解手時,突然看到了牆根處有一雙腳,猛地一抬頭,看到一名男子。

陳定曾經告訴李彤彤,見到這名男子後,他隨即問“你在幹嘛?”,男子自稱,“我沒有偷東西,讓我出去”,隨後便準備離開。陳定伸手抓住了男子的衣服。

這名男子,名叫黃海。

起訴書印證了這一過程。桂林市象山區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顯示,2018年7月10日23時30分許,陳定與兒子陳佳在租用的房間裝卸雞蛋。期間,陳定在廁所發現黃海(化名),陳定疑黃海是小偷,質問黃海並欲將其抓獲。

李彤彤說,事發時,廁所門口有一筐破碎的鴨蛋。當時,男子踩碎蛋後滑倒,陳定也隨之摔倒,倒伏在男子的身上。

象山區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顯示,在面對陳定的質問,黃海否認自己是小偷並企圖逃離現場,陳定在拉扯黃海過程中一併摔倒。

衝突中一人死亡

按照李彤彤的說法,家中當時有數千元現金,陳定打算確認有沒有經濟損失之後,再放走黃海濤,於是便讓兒子撥打報警電話。

李彤彤說,黃海濤顯得有些激動,並用言語對陳定進行威脅。不過,這一過程並未在起訴書中得到確認。

起訴書顯示,陳定“用身體壓制倒地掙扎的黃海,並讓兒子報警”。

變故突如其來。李彤彤說,黃海曾先後三次說自己“不舒服,呼吸困難”,被鬆開後,又起來想跑,陳定便又將其壓制在地。

在此過程中,黃海掙扎得厲害,並隔著衣服咬了陳定,於是,陳定伸手擊打黃海的頭部,還讓兒子拿鐵棍打他的腿,“我兒子膽子小,當時打了兩下,就跑出去了”,李彤彤補充。

起訴書中稱,警方到達後發現,黃海無生命反應,遂撥打120。桂林市人民醫院醫護人員到達現場發現,黃海已無生命體徵。

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鑑定,黃海符合胸腹部受到擠壓及心臟疾病導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死亡,死亡主要原因為腹部受到擠壓,次要死因為心臟疾病。

此外,鑑定意見書同時顯示,黃海的身體並沒有明顯外傷痕跡。

不明男子疑似“小偷”死在屋裡 男主人以過失致死罪遭起訴

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出具的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黃海(化名)主要死因為胸腹部受到擠壓

李彤彤稱,陳定並非沒有發現身下黃海出現異常,不過只是以為是“老實,不動了”,沒有對黃海採取緊急救助措施。

28日,新京報記者從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獲悉,現場並沒有監控錄像。事發後,陳定被警方控制。

檢方兩次退偵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方先後兩次退偵,並最終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

2018年7月11日,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陳定刑事拘留。

不過,6天后的7月17日,桂林市象山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對陳定不予批捕,隨後,陳定被取保候審。

同年8月末,警方在補充證據後,再次對陳定實施羈押。2018年9月12日,桂林市象山區檢察院第二次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2018年11月23日,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偵查終結,以陳定涉嫌故意傷害罪,將案件移送象山檢方。2019年2月12日,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延長審查起訴時限15日。

一直到2019年2月28日,象山檢方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陳定提起公訴。

起訴書顯示,檢方認為,陳定過失致使他人死亡,其行為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起訴書附帶提供陳定的自述、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道鑑定意見及現場勘驗筆錄、辨認筆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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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衝突的廁所。受訪者供圖

律師稱釋放司法善意

一起疑似盜竊事件,導致一人死亡,另一人身陷囹圄。這樣的結果,讓雙方都始料未及。

黃海的女兒黃卓告訴新京報記者,事發後,陳家的人並沒有道過歉,也沒有解釋當日的具體情形。

4月16日,雙方家屬進行第一次民事調解。黃海家屬一方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索賠

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81萬餘元。

不過,李彤彤表示只能支付3萬元喪葬費。4月25日下午,雙方進行第二次調解。黃海一方將賠償總額降到20萬元,但雙方仍未達成共識。

新京報記者從陳定家屬及辯護律師處獲悉,陳定已於4月25日被取保候審,28日,陳定與代理律師進行了會面,正配合律師對案發時細節進行補充。

陳定方面的律師方擬以正當防衛,為其做無罪辯護。

警方以涉故意傷害罪送檢,不過,檢方最終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昌松告訴新京報記者,兩種罪名“在法定刑上區別非常大”。

劉昌松介紹,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處死刑,而過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刑期為七年。劉昌松認為,根據公安機關出具的鑑定意見,黃海的主要死因是胸腹部受到擠壓,次要原因是心臟疾病,這是一個多因一果的問題,多種原因導致了最終死亡的結果。

在劉昌松看來,對於這樣一起情形複雜的案件,兩種罪名之間,體現出司法機關的善意。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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