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創新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帶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專項說明的獨立意見

海航創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告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普華永道”)審計,該所為公司出具了帶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強調事項基本情況為:“如財務報表附註二(1)所述,海航創新於2018年度合併淨虧損為人民幣191,886,569.97元,經營活動使用的現金流量淨額為人民幣114,668,411.9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海航創新的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系一筆已逾期而未償還的借款計人民幣249,500,000.00元(“逾期借款事項”);於同日,海航創新的貨幣資金餘額為人民幣247,831,339.03元,其中包括因該逾期借款事項相關的訴訟而於2019年2月1日被法院凍結的貨幣資金計人民幣202,857,270.85元(附註十)。此外,由於逾期借款事項導致於2018年12月31日及本報告日另一銀行根據相關合同有權要求海航創新一聯營企業立即償還一筆餘額為人民幣470,000,000.00元的銀行借款並要求海航創新作為借款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上述事項,連同財務報表附註二(1)所示的其他事項,表明存在可能導致對海航創新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重大不確定性。本事項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認為:普華永道對公司出具的帶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該強調事項是審慎的,我們對審計報告無異議。公司已高度重視並將採取積極措施予以解決,公司董事會就該審計意見做出了專項說明,如實說明了相關情況,希望公司管理層採取切實可行的辦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風險,提高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和廣大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該強調事項段中涉及事項未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信息披露規範性規定,我們同意董事會作出的帶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專項說明。

獨立董事:傅勁德、徐麟祥、沈銀珍、秦波、周莉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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