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交警查获一辆超员“黑校车” 无良“黑校车”揪疼了谁的心?

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咸阳讯(通讯员 郝瑞娟)4月25日17时30分许,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留中队民警在姜村镇田东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一辆黄色五菱牌小型客车内乘坐多名学生,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临检,经核对:此车实载13人(学生11人,跟车老师1人,驾驶员1人)。查证后得知该车系武功县河道乡阳洪幼儿园私自雇佣驾驶员王某某接送学生上下学,并经核查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信息,王某某驾驶的陕DX0729号小型客车未取得校车标牌,该车核载人数7人,属于非营运车辆。

乾县交警查获一辆超员“黑校车” 无良“黑校车”揪疼了谁的心?

乾县交警查获一辆超员“黑校车” 无良“黑校车”揪疼了谁的心?

乾县交警查获一辆超员“黑校车” 无良“黑校车”揪疼了谁的心?

该车涉嫌“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法行为,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决定对驾驶人王某某处15000元罚款;其超员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决定对驾驶人王某某处机动车驾驶证扣六分,并处200元罚款。

"黑校车”解读: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用于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黑校车通常以盈利为目的且常发生超员现象,对学生的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黑校车”的危害:

大部分“黑校车”车况性能较差,甚至还有即将报废的车辆,增大了安全隐患。

“黑校车”无营运资质,司机通常没有校车驾驶资格而从事校车运输,有些驾驶人丝毫没有意识到校车超员的危险性。

大部分“黑校车”超员载客,一般存在于偏远农村地区,这些地方大多是乡间小路,道路状况一般较差,极易发生事故。

驾驶室内因超员拥挤,很容易挡住右边的后视镜,影响驾驶员对右边道路车辆、行人等交通情况的观察,人为形成视线盲区,不利于行车安全。

因人多可能有人员站立的情况,车内无扶手或其他阻挡物,当行车中遇到紧急情况而突然制动时,乘员很容易撞向前挡风玻璃,严重时还会撞破挡风玻璃而甩出车外;另外,当行车中一旦遇到无法躲避的碰撞时,驾驶人往往无认识地打转方向,极易造成乘员的伤亡。

"黑校车”法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校车严重超员的行为被纳入“危险驾驶罪”。同时还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同样依照“危险驾驶罪”来定刑判罚。

打击"黑校车”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9-35521748

也可在乾县交警大队官方微信平台上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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