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告】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案件公告】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日前,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永安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对卢某军、卢某林、卢某某、王某明、李某金、彭某阳、王某亚、王某信、周某明、何某想、阮某红等11人向永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永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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