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教授:3~5歲時,要刻意對孩子進行剋制任性的訓練

是孩子都會任性。

有的是因為家長的寵愛,有的是性格原因,有的是必經階段,因為控制理性的左腦還沒開發完全,所以孩子喜歡情緒化。

明知孩子任性,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如果家長不制止的話,會逐漸讓孩子變得自私自利,所以,孩子的任性必須要剋制。

李玫瑾說,3~5歲時,刻意地對孩子進行剋制任性的訓練。

李玫瑾教授:3~5歲時,要刻意對孩子進行剋制任性的訓練

孩子在3歲時,提的要求就開始是有意識的,他看到了玩具,雖然家裡有,但還是想要,這就是任性,整個過程中,其實孩子也在觀察你;你給了,他下次還用同樣的招,你不給,一哭二鬧三打滾。

所以,你任由他的任性,無疑是助長了他的壞習慣;在孩子6歲前就要進行剋制任性的訓練,以後就好管了。

堅決說不

孩子6歲前是性格養成的時期,如果沒立好規矩,以後就管不了了。

面對孩子的任性,要堅決說不;逛超市時,看到家裡類似的玩具想要,要說不;看到別人的東西要搶,要說不;在孩子小的時候,剋制任性,代價很小的。

例如4歲孩子,想要買個玩具,而家裡已經很多了,不給他,他能鬧成什麼樣呢?無非就是在地上打滾,哭幾聲;你說不,他還有改正的機會,如果你滿足了他,等到他14歲時,提出任性的要求時,大人不滿足他,他就會離家出走或服毒自殺,代價就大了。

我們是愛孩子,但愛是有限制的,該說不時堅決說不,不能讓我們無私的愛變成無限制的愛。

李教授舉了個她在《今日說法》中的一個例子,一個男孩子,就因為沒有滿足要求,服毒自殺了。

記者問,這麼小的孩子怎麼知道自殺呢?

李教授說,孩子不知道死的意義,只知道母親的愛是無限制的,可以威脅的。

所以,千萬不要讓我們對孩子的愛,成為他任性的藉口。

李玫瑾教授:3~5歲時,要刻意對孩子進行剋制任性的訓練

四不要

當孩子的一些任性的要求沒有達到時,那孩子肯定會鬧,家長如何正確地處理呢?要做到“四不要”。

不要打,三等父母用拳頭管孩子,二等父母用嘴巴管孩子,一等父母用行為管孩子;在孩子哭時你打他,會出現兩種後果,一是孩子越哭越兇,你打的越來越氣;二是孩子停止哭泣了,但是情緒沒有發洩出來,對身心也是不利的。

所以,打是下下策。

不要罵,罵其實是家長的自我發洩而已,於孩子沒有益處;家長單方面地把自己的觀點大聲說出來,孩子聽不懂的,所以,罵也是不可取的,不如讓孩子哭。

不要說教,這時候對孩子說教無疑是對牛彈琴,你的聲音對他來說就是噪音,孩子根本聽不進去,還覺得煩。

不要走開,把孩子放在一個封閉的安全的臥室,讓孩子哭,晾在一邊,然後坐在旁邊看著他就可以了;孩子看到你不理他,覺得哭的沒意思了,目的達不到了,就會停止,這時候給他擦擦汗,一切問題解決了。

更好的情況是,跟孩子溫柔地溝通,讓他說出為什麼想要那個玩具,孩子就能反思了,也沒那麼想要了。

李玫瑾教授:3~5歲時,要刻意對孩子進行剋制任性的訓練

三比一原則

原則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根據情況而變,孩子合理的要求要適當地滿足。

剋制孩子的任性訓練不可太滿,畢竟孩子的自控力有限制的。

要適當地有選擇地滿足孩子的要求,三個要求中滿足其中一個較合理的。

小紅以前跟媽媽一起出門時,都會讓媽媽買好多東西,這次出門小紅沒有買任何東西,表現很好,媽媽回到家就跟她說“你今天沒有鬧著吃薯條,為了獎勵你,我晚上給你做土豆泥”,小紅開心地點了點頭。

如果小紅媽媽不主動滿足孩子其他的要求,小紅肯定很失落,適當地滿足孩子的需求,讓孩子明白什麼是合理的,什麼是不合理的,下次遇到這種情況,孩子就不會再糾纏了。

李玫瑾教授:3~5歲時,要刻意對孩子進行剋制任性的訓練

延遲滿足

美國一心理學家做過一個實驗,在一所學校裡,一個班的8個學生被老師帶到一個空間很大的教室,隨後,他走到孩子面前說,我給你們發一包糖果,這包糖你們隨時可以吃,但如果等到我回來後吃的,可以得到兩包同樣的,說完,就走了。

時間過去的越久糖果對孩子的誘惑越大,有一半的孩子忍不住吃了,有的孩子還在堅持,40分鐘後,他們終於得到了應有的獎勵。

實驗還沒完,心理學家繼續追蹤他們20年,發現能夠拒絕誘惑的孩子比不能拒絕誘惑的孩子更能成功。

延遲滿足可以鍛鍊孩子的控制力,在等待的過程中孩子能控制眼前的誘惑,提高意志力。

在平時,孩子要吃糖果, 半小時給一顆,然後告訴孩子,若是能等一個小時,就能得到3顆糖果,讓孩子明白,等待是為了更大的滿足。

延遲滿足可以讓孩子知道,不要想要什麼就能立馬得到,下次孩子就不會那麼任性了。

說在最後,如果你的孩子任性時,不妨採用這幾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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