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駕照,買新車
對咱老百姓來說
都是值得高興的事兒
可要是喝酒之後
還騎著新買的摩托車上路
這就萬萬不該了
有時候人生的大起大落
就是來得這麼突然
5月5日14時許
就是前天下午
泗洪一中年男子中午在親戚家吃飯
期間大約喝了二兩白酒
打車到淮海路與洋河路路口
買了輛嶄新的二輪摩托車
該男子就想去車管所上牌
就在該男子駕駛著新買的二輪摩托車
沿眾興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工人醫院附近時
被路面巡邏民警攔下進行檢查
經現場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57mg/100ml
民警在進一步調查中
發現了新的問題
該男子的“E”型駕駛證已於2014年
因逾期未審驗被註銷
現屬於無證駕駛
因此將為無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付出沉重的代價……
在此,蜀黍要再三強調,摩托車、汽車同屬機動車序列,無證、飲酒駕駛摩托車和駕駛汽車的處罰是一樣的。
普法時間:一起來看看酒駕、無證駕駛的處罰
飲酒駕駛: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2000元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無證駕駛: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者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以下的罰款,可並處拘留15天的處罰。
駕駛證狀態及時查,明知無證別摸車
僥倖心理不要有,罰款拘留成本高
提醒各位駕駛員別拿自己
和他人的生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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