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普惠性減稅後增值稅申報實務指引


減稅降費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微觀主體活力、促進經濟增長而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今年以來,為落實好1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財政部、稅務總局先後出臺了一系列針對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政策措施與工作安排。財稅【2019】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4號公告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同時,小規模納稅人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仍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並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在2019年底以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新的政策使納稅人的政策受益面和受益程度均有大幅提高,也意味著免稅群體將進一步擴大,那麼小規模納稅人在新的普惠性政策下如何正確享受減稅紅包呢?筆者結合實務從納稅人角度,通過以下實例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申報進行政策盤點與填報示例:

(以下案例均為按月申報的數字,如為按季申報的可用舉例數字乘以3,表格均可點擊並放大)

一、小規模納稅人免稅申報(自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例1:某餐廳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提供餐飲服務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價稅合計7.21萬元,未開具發票收入3.09萬元。

分析:

該餐廳屬於提供餐飲服務的生活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

稅控器具開具普通發票不含稅收入=7.21/(1+3%)=7萬元

未開票收入不含稅收入=3.09/(1+3%)=3萬元

按現行政策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或季度銷售額30萬元,下同)的,免徵增值稅,本例合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可全部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普惠性減稅後增值稅申報實務指引


二、小規模納稅人免稅申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例2:某運輸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提供運輸服務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價稅合計7.21萬元,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3萬元,預繳稅款0.09萬元。

分析:

該運輸公司屬於提供交通運輸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

稅控器具開具普通發票不含稅收入=7.21/(1+3%)=7萬元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收入=3萬元

本例合計月銷售額雖未超過10萬元,但由於按政策規定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繳納稅款,因此自開普通發票7萬元可以申報免稅收入,代開專票3萬元不可享受免稅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普惠性減稅後增值稅申報實務指引


三、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申報(單一經營業務)

例3:某建材商店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銷售建材一批,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價稅合計5.15萬元,未開票收入3.09萬元,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不含稅收入3萬元,預繳稅款0.09萬元。

分析:

該建材商店屬於銷售貨物的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

稅控器具開具普通發票不含稅收入=5.15/(1+3%)=5萬元

未開具發票不含稅收入=3.09/(1+3%)=3萬元

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收入=3萬元

該小規規模納稅人合計月銷售額等於11萬元,超過10萬元的免稅標準,因此不可享受免稅政策,需全額申報納稅。

小規模納稅人普惠性減稅後增值稅申報實務指引


四、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申報(多種經營業務)

例4:某廣告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提供廣告服務,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價稅合計5.15萬元,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廣告服務)上註明的不含稅收入3萬元,預繳稅款0.09萬元;銷售商品取得價稅合計收入3.09萬元,未開具發票。

分析:

稅控器具開具普通發票不含稅收入=5.15/(1+3%)=5萬元

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收入=3萬元

銷售商品取得未開票不含收入=3.09/(1+3%)=3萬元

本例中該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廣告服務屬於銷售服務,適用徵收率為3%,銷售商品屬於貨物及勞務,適用徵收率也為3%。同時根據最新政策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免徵增值稅,所以新政策是按照貨物勞務服務等合併計算是否能享受免稅政策,與以前政策不同的是,以前是對貨物勞務和服務可按月度或季度的免稅標準分別適用免稅政策,需要重點關注掌握。

小規模納稅人普惠性減稅後增值稅申報實務指引


五、小規模納稅人差額徵稅業務申報

例5:某保安公司2019年1月份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取得全部含稅收入51.5萬元,其中含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共計41萬元,選擇差額徵稅辦法並按規定開具了普通發票。

分析:

該納稅人本期允許差額扣除額=41萬元;

差額後含稅銷售額=51.5-41=10.5萬元;

本期差額後不含稅收入=10.5/(1+5%)=10萬元。

按照財稅[2016]47號文件要求,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本例納稅人選擇了差額納稅辦法,故適用5%的徵收率。同時,新政策規定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免稅政策並填入增值稅申報表“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由於該納稅人差額後的不含稅銷售額為10萬元,故可享受免稅政策。

在填列申報表時應先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使用)附列資料》,再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具體填列方法如下: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使用)附列資料》填寫:

小規模納稅人普惠性減稅後增值稅申報實務指引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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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專用發票業務申報

例6:某律師事務所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提供諮詢服務,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價稅合計7.21萬元,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不含稅收入3萬元。

分析:

稅控器具開具普通發票不含稅收入=7.21/(1+3%)=7萬元

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收入=3萬元

按政策規定,諮詢業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自開專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申報方法、稅額計算以及小微政策享受方法均和代開專票一致,二者唯一區別是:代開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預繳稅款,並在申報表中“本期預繳稅款”欄次中填寫已預繳稅款額,而自開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不需要預繳,而是在申報時一併繳納。本列合計月銷售額雖未超過10萬元,但自開專用發票收入仍需在申報時繳納稅款,填列方法如下:

小規模納稅人普惠性減稅後增值稅申報實務指引


七、小規模納稅人其它免稅及減稅業務申報

例7:某超市為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銷售鮮雞蛋3萬元(已按批發零售環節銷售鮮活肉蛋免稅政策辦理免稅備案手續),銷售油米麵等應稅貨物取得不含稅收入8萬元,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取得不含稅收入1萬元。上述業務均已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以及技術維護服務費共支出480元。

分析:

本例中貨物及勞務銷售額=應徵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銷售額+免稅銷售額+出口免稅銷售額,已超過10萬元(8萬+1萬+3萬),故本例銷售油米麵等應稅貨物銷售額不能享受免稅政策。

現行政策規定,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以及技術維護服務費,可以全額抵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其減徵額為0.01萬元(1萬*1%)。

本例中的減免稅業務需先填寫《減免稅明細表》:

小規模納稅人普惠性減稅後增值稅申報實務指引


小規模納稅人主表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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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規模納稅人特殊銷售業務(含銷售不動產業務)

新的普惠性政策對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不動產作了特別規定,導致其業務及申報出現了複雜的變化,下面以3個實例進行填報說明,未能窮盡列舉,供大家在實際業務中參考。

例8:某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共實現不含稅收入10萬元,其中銷售貨物4萬元,提供諮詢服務3萬元,銷售不動產3萬元。

分析:

按照新的政策規定,該納稅人銷售貨物、服務和不動產取得的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可全部享受免稅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普惠性減稅後增值稅申報實務指引


例9:某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共實現不含稅收入17萬元,其中提供諮詢服務8萬元,銷售其在異地的自建不動產9萬元。

分析:

按照新的政策規定,該納稅人全部銷售收入超過了10萬元免稅標準,但剔除銷售不動產後的銷售服務收入為8(17-9)萬元,因此,該納稅人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8萬元仍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但銷售不動產9萬元應照章納稅,可按政策規定不在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預繳稅款(注:和例8相比,因為總銷售收入超過10萬了,扣除銷售不動產收入後,銷售服務收入未過10萬可以免稅,但銷售不動產就不能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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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0:某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屬於個體工商戶),2019年1月份共實現不含稅收入27萬元,其中提供諮詢服務8萬元,銷售不動產(屬於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區域外的2年以上的住房)19萬元。

分析:

個體工商戶銷售住房有特別的政策規定,營改增綱領性文件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五條之規定:個人(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下同)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適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之外的地區);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適用於北京、上海、廣州、深圳)。

故本例中合計月銷售額雖然超過了10萬,但除了剔除銷售不動產收入後的銷售服務8萬元可以免稅外,其銷售住房19萬元也可按政策規定予以免稅。

小規模納稅人普惠性減稅後增值稅申報實務指引


小規模納稅人普惠性減稅後增值稅申報實務指引

能堅持看完的都是愛學習的好同志,提一個問題:

某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屬於個體工商戶),2019年1月份銷售貨物實現不含稅收入8萬元;同時以業主個人名義出租住房,月均租金5萬元,如何徵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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