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福建一村干部挪用资金50万获刑!

福建宁德一村干部顶风作案!

挪用资金50万获刑!

作为村干部

本是农民致富的“带头人”

但有些村干部却为了一己私利

利用职务之便

在当前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下

依然顶风作案

蜕变成为村民身上的“寄生虫”!

福鼎太姥山镇就有一村干部

为偿还个人债务

竟打起村委会集体资金的主意

日前

福鼎法院以挪用资金罪

依法判处被告人廖云岳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顶风作案!福建一村干部挪用资金50万获刑!

案情回顾

2012年6月,张某、林某、周某3人欲承包太姥山镇洋里村约60亩土地进行生态农业项目投资开发,时任村书记的廖云岳代表该村与张某等人联络谈判,牵头推进项目。2013年,张某先后将30万元项目保证金和20万元征地款汇入廖云岳个人银行账户。


不料,廖云岳收款后不仅未将款项转交该村财务账,反而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15年,张某一方与该村终止项目合作。直至2018年4月,廖云岳才将50万元归还张某。

法院审理认为

廖云岳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结合其自首和获得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醒广大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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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姓公不姓私”

用好权力能施展抱负,造福人民

用错权力,则误国误民,身败名裂

要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

让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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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公款237万元!

福建一部门财务人员被控贪污罪

5月6日,泉州安溪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华贪污罪一案。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华于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在某部门担任财务人员期间,利用负责资金收入支出等相关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列开支等手段套取公款总计人民币237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挥霍。

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择日宣判。

福建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持续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将三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伍洲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伍洲对其主抓的茶山整治工作部署推动不力,明知武夷山景区内存在挤占道路、侵占河道垒墙筑台种茶以及毁林种茶等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同时,未督促其分管负责的林业部门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职责,加强监管、查处,造成生态环境被破坏等不良影响。

2018年8月,伍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平和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林海在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问题。

2018年9月,平和县委巡察组向县商务局党组下发巡察整改通知,商务局党组在整改工作中,编造“党组召开三次会议”“支部召开支委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应知应会测试”等多项未开展的整改工作;同时,对反馈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没有提出实质性整改举措。对此,卢林海作为党组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9年3月,卢林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连江县东岱镇司法所所长陈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2014年以来,陈钰长期使用面积超标20.17平方米的办公室,并在上级组织开展的自查中未如实申报。2018年5月,连江县机关事务中心实地检查发现后,责令其立即整改。陈钰以先行搬出、后又搬回的方式应付检查、虚假整改;2018年12月,连江县机关事务中心开展联合检查再次发现该问题。

2019年3月,陈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的党员干部,有的作风拖沓、慵懒怠政,有的虚假整改、消极应付,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影响了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必须坚决予以克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坚持以上率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精力用在“实打实”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各项工作上。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摆进去,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确保“基层减负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让基层干部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化实践“五抓五重”,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从各级纪委书记做起,坚决防止自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障;要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持续深化集中整治,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让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来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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