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企工作15年並且沒交社保,工作時的檔案還有用嗎?

顎慕格尼訥


樓主您好,在私營企業工作15年沒有交社保,那麼這種情況工作時的檔案,不能夠作為你有效的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手段。但是工作檔案對你本人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雖然說不能作為申請仲裁的一個有效手段,但是可以作為退休時的一個有效證據來使用。

那麼你在這個單位工作了15年沒有交納社保,就要通過勞動仲裁的手段來解決這個爭議,那麼提出勞動仲裁之前你要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在這家單位工作過,那麼只有這樣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比如說勞動合同書,如果有勞動合同書,那麼直接持有這個勞動合同書就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這個爭議。

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可以通過另外的途徑,比如說每個月上卡的工資,那麼這個上卡工資的對方的一個對公賬號是你所在工作單位的一個對公賬號的話,那麼這個也是一個有效的證據,只有這樣的證據,也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申請。


社保小達人


在私營企業工作的個人檔案基本上沒有什麼用,但可以作為的經歷保存起來。

檔案管理,國家有一套嚴格管理制度,叫《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管理條例》等,這些法律法規對檔案的收集、管理、使用和開放做了明確的規定,我翻閱了整個檔案法,沒有找到有關私營企業檔案的內容,也就是說,目前私營企業的檔案,實際還沒有納入國家的檔案管理系統。下面簡要分析一下:

一、私營企業使用人才的辦法

私營企業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吸引培養了大批人才。這中間有原來從黨機關辭職下海的,有事業單位跳槽的,有從國有企業過來的,還有部分大學畢業生和海外留學人才。

這部分人以前都有個人檔案,但是這些人的個人檔案的管理是不能放在私營企業的,有的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有的在原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也就是說,私營企業實際上沒有保管個人檔案的權利和資質,他所管理是自己員工進入公司起建立的企業內部檔案。

私營企業管理的員工個人檔案,一般只能提供本單位使用,出了這個企業,它的檔案基本沒有什麼利用價值,私營企業提拔使用人才,往往都是老闆一句話,或是和相關引進的人才達成使用協議,基本不用審查個人檔案。

二、個人檔案個人檔案的用途

個人檔案目前有兩方面的用途。一是提拔幹部時,需要審查個人檔案;二是辦理退休手續有視為繳費工齡的認定需要個人檔案。

第一,凡是在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提拔使用、個人調動的情形都需要個人檔案,特別是在提拔使用時,對個人檔案的核查非常嚴格,所以這部分人的檔案只能由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專門負責收集、整理和保管,個人是不能看個人檔案的。

第二,過去在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的人,個人如果跳槽到了私營企業工作,其檔案也不能由所工作的私營企業管理。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以前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時可能從事了相關的保密工作,或是有不宜對外的工作和內容,所以只能委託有檔案管理資質的單位或是人才交流中心進行管理,檔案的轉移必須有接收單位的調檔函才能辦理。

第三,只有在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的檔案,才能作為核定視為社保繳費工齡的依據,私營工作的工齡不能視為繳社保費工齡。

綜上所述,你在私營企業工作的15年,沒有繳納社保,其檔案是沒有用的,也不能計算視為繳費工齡。


幫兄愛唱歌


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檔案沒有用。


用戶5014179932460


私企裡有個"屌″個人檔案啊?!

每月工資單保留著尚有訴求理由!

15年前第一筆工資單和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單即可證明!

其餘理由?反駁?都由企業提供!

中間你不提供?是連續的!

誰不服?誰指正!

這剛好可證明你身份!


用戶黃山路老芋頭


檔案應該有其作用。如用作補繳社保費的話,應提供在職檔案及工資表(財務會計賬冊),到當地社保基金局提出補繳社保費。


瞭然一小新


好多啊,臨辦退休才知,不知落淚多少人,上級主管應該設立電孑終身卡,以監控用人單位鑽空孑傷害公民!


大白菜5316576


沒有繳納設保,私企老闆就是違法,檔案沒有任何用處,非法用工,沒有繳納社保。


濤博艾迪葉


檔案絕對有用那怕有二年視同繳費都少交不少錢!私企老闆不給繳納保險肯定沒合同,這樣只能找老闆協商最壞的結局就是勞動仲裁。一旦仲裁你可能在此就幹不下去了。


手機用戶53330495073


有用,太有用了。仲裁或起訴,追討你的社保。你按你工資單自我補繳大約10%,企業按你工資單幫你配繳大約20%。


海豚146940410


用來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及準備法院上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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