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黔南两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多人被判刑!

【扫黑除恶】黔南两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多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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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对“4·23”涉黑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5月7日,福泉市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对“4·23”涉黑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分别判处吴定飞、杨仁荣等涉黑被告人二十年、九年、六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二十九万五千元、九万元等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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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整个庭审时间均在“五·一”假日期间进行,从2日开始,经过3天的持续审理,合议庭认定公诉机关指控以吴定飞为首的犯罪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均成立。对涉案十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并于7日上午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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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审理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事先制定的预案,审理组、应急组和后勤保障组全力以赴,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打了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漂亮仗,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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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公开开庭审理贺赐辉涉嫌寻衅滋事、赌博犯罪一案

5月6日,平塘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贺赐辉涉嫌寻衅滋事、赌博犯罪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以贺赐辉犯寻衅滋事罪(恶势力)、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四千元。这是平塘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判的又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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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以来,以杨忠豪(已判刑)为核心的恶势力伙同其子杨灵浩(已判刑)长期纠集无业人员被告人贺赐辉、车金峰(已判刑)等人为寻求刺激、发泄私愤,经常在平塘县克度镇娱乐、餐饮等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蓄意挑起事端,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1月,贺赐辉组织20余人到其位于平塘县克度镇的家中通过“扛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在其中抽头渔利;同年7月,贺赐辉又参与冉某勇(另案)等人蓄意挑起事端,对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塘县甲茶镇茅草桥水电站项目部多名员工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轻伤、轻微伤的严重后果。贺赐辉的行为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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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赐辉案于2019年4月18日立案受理,于5月6日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是平塘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立整立改,依法从重从快严惩黑恶犯罪的具体体现。平塘县将持续保持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让一切黑恶势力无处可藏。

校对 | 吴青原

审核 | 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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