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集美重拳出擊整治過期食品

近日,廈門市集美區杏林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某餐飲企業冰箱內的鴨胗、豆泡等食品超過保質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場扣押相關過期食品,對該企業立案調查,並處罰金5萬元。

廈門集美重拳出擊整治過期食品

過期食品在發生變質後會滋生有害物質,存在大量安全隱患,為進一步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杏林市場監督管理所集中力量開展過期食品整治。該所根據片區劃分,將工作落實到人,結合日常巡查督促食品經營企業做好自查自糾,並向其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法律的威懾力提高經營戶的食品安全意識。同時,以散裝食品、調味品、飲料等為主要品類展開全面排查,重點檢查經營單位在售食品是否均在保質期內、性狀是否發生改變等。對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做到早發現、重查處。(文/陳芳冰 記者陳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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