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专业律师打官司,而律师收取费用后,在法庭上一声不吭,该律师是否失职?

阿杰将要帅呆


敢把具体哪个律师办的哪个案件公开吗?大家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这个问题明显违背基本事实。至少要念一下起诉状或者答辩词之类,也要出示质证一下证据,怎么可能一句话不说?

提问者出来讲一下,到底是哪个律师办的哪个案件!


王富彦律师


我也碰到过劳动官司,对方被申诉律师,连提交证据内的人员关系都不知道,提交了一份伪造证据,被指出,一份4月签字确认的5月打款记录,直接跑过来要抢回去,问申诉人问题的时候,他作为被申诉人一直在回答问题,后来书记员实在受不了,每次都要提示他


Cary高


我就请过这样的律师,我肯定能胜诉,而对方有关系送礼了。开庭时一句话不说,说材料上面都写得很清楚了。事后被原告收买,过了一年对方又起诉我,诉状就是我一审时候律师写的。这样的人哪有职业道德,有钱就是爹!!!


小baby18


确实有这种情况,特别是劳动纠纷,本人亲身经历过。刚刚接触律师时,他信誓旦旦的保证,有80%以上把握,催着签合同交钱,因为签的是普通代理,律师要求签约后一次性付清。这样,基本上全屏律师的良心了。

那个律师的专业度不高,也许是为了给我造成一种假象吧,在开庭前交流案情时,完全不按法律规定解释,很多有悖法律常识的地方,一概说是司法实务就是如此。

开庭时,律师基本上不说话,发言时也是慢慢念给书记员记录,根本谈不上辩论。质证阶段,对方提交的证据全部认可,很多明显造假的也不提出来,甚至在二审阶段,我们曾经明确告诉他需要当庭提出的,他也不说,唯一比较积极的就是压着我们不让说话,好几次当事人自己实在听不下去了,忍不住发言补充,法官和对方都没有异议,律师反而失态的大喊,“你别说话”

再说证据,一个自称专业打劳动官司的律师,连出勤天数都算不准,明明我方自己算的清清楚楚提交给他了,开庭时对方算的不一样,他在不征求委托人意见的情况下,当场自作主张认可对方算的天数。明明是标准工时,他故意按每周出勤小时数计算,这周多那周少,还跨月累计,总之就是让你看不懂。如果不是低能,就是被策反了。

开庭当天朋友圈里晒礼物,说是客户送的,恰好公司代理人当天包里也有一样的东西。

如果这种律师还不算奸细,低能是不至于到这种地步的。说到底还是这个行业的性质造成的。不否认大多数律师都是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的,但是在劳动行业,律师往往更愿意抱企业大腿,谋求法律顾问的位置,相比个人劳动者,企业似乎更稳定,也更有利可图。就像HR有招聘黑名单一样,他们担心因为帮劳动者打赢官司而上了企业黑名单,毕竟劳动者没有组织,企业有。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这种普通代理模式下,律师只管出工,没有任何衡量考核,输赢都一样,这相当挑战人性。如果是企业员工,没有领导,没有绩效考核,没有末位淘汰,甚至没有考勤要求,而工资分文不少,我不相信会有人兢兢业业恪守本分。律师这个行业就是这样,绝大多数都是合伙人,几个有证的凑在一块,租个办公室就开张了,互相之间没有关联,各干各的,谁也管不了谁,至于律协,更是个摆设,即使他管用,你也证明不了律师有错,业余的打专业的,你要是能干倒律师,一开始还用得着请他们帮你打官司吗?同样的行业还有出租车,凡是缺乏管束的行业都会无法无天,当初跟滴滴闹,各地一呼百应,轻易聚集起几百辆出租车围攻客运处,就是因为他们不受管束。


想要熊猫898


首先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现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受托律师依法受理案件后,应当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技能依法勤勉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当然包括依法在庭审中代表当事人‘’陈述案情丶出示证据丶质疑对方证据丶辩护辩论和最后陈述‘’,而本案例中‘’专业律师从始至终一声不吭‘’的不作为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律师法》的应当受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的警告丶吊销证照的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从另一方面看,代理律师一言不发,假设该官司打赢了,那就是以无声胜有声,说明律师是个高手;如果输了,还是需要当事人跟代理律师积极沟通败诉原因,是否跟之前沟通意见有所出入。
需要提醒的是,律师聘请之后,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此高枕无忧,这只是合作的真正开始。一名负责任的律师应该要跟当事人在庭审前后都保持沟通。沟通得当,庭审时的沉默也有可能是既定的策略;若沟通不当,那么该律师就是极大的失职与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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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个问题:什么律师叫好律师?什么律师是当事人喜欢的律师?官司输了,律师是好律师么?

个人想说: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并不相同。

第一,好律师打官司也会输,也有可能不能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因为立场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决定了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律师好坏,关键在于是否切实在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是否尽职尽责,是否敬业诚实。

第二,诉讼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滔滔不绝、口若悬河未必就是据理力争,相反,如果言简意赅、点到即止、一语中的也可以在诉讼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像《大话西游》中唐僧一般反复向法官哼唱《only you》一般的代理意见,最终结果未必对当事人有利。

第三,诉讼规则与庭审效率要求律师发表代理意见时,应当适当规避长篇大论式的论断。诉讼律师不是以庭审发表代理意见的字数收取费用的,签署委托合同之后,代理律师会根据案情确定诉讼方案与代理意见,庭审过程中,代理律师完全可以根据既定策略与庭审变化适时调整方案即可,而不是在法庭上发表冗长重复的意见,尤其是已经发表过的意见切记反复强调。

第四,代理律师一言不发,案子赢了还是输了呢?如果赢了,以无声胜有声,着实高手;如果输了,也可以跟代理律师沟通败诉原因,是否跟之前沟通意见有所出入。律师聘请之后,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高枕无忧,因为真正的合作才刚刚开始。一名负责任的律师会跟当事人在庭审前后都保持沟通。沟通得当,庭审时的沉默也有可能是既定的策略;沟通不当,沉默往往会给人落下“无力招架”的口实。


柳基伟律师


这位提问者还是把判决书和主要证据发上来,大家看看吧,具体情况不了解的评论,有点想当然。律师都知道,当事人说的话,可信度有多高,赢了官司找律师投诉的也大有人在。我碰见一个案件,胜诉了,认为律师费高,各种闹要求退费,找了很多让你哭笑不得的理由。如,为什么对方律师是特别授权,你是一般代理。法官不让我说话,你为什么不争取(你说的和案件没有关系的事情,肯定法官制止你),为什么你开庭说话少,对方律师滔滔不绝,你有个材料让我自己去法院送的,我交钱了为什么要我去,别人的案件3个月结束了,你为什么快一年才下判决(何时开庭,下判决,真的不是律师决定的),有一次打电话你没有接(开庭,不是开完回了吗)等等等等,真是让你无语,最后……,没办法退了部分。其实,律师80%的时间是收集证据,20%是书面材料,立案,开庭。代理是个整体的过程,不要只看一点。即使败诉了,再接受案件时,律师已经给你分析了可能性,并且也尽力了,也怨不得律师,毕竟,判决结果不是律师能决定的,律师的作用尽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所以,看看判决书,胜诉还是败诉,再评论吧。


济南律师13583180911


得了吧、与其各位律师在这里咬文嚼字“一字不说”款款而谈,说一些空的没的,不如真来看看如果倒霉,遇到这种律师该怎么办。

律师不负责,这事儿还真不少。而且也是事实:事前款款而谈,庭上惜字如金、遇强则缩的律师也不占少数。要么下定决心,终止和律师的合同,更换律师,要么只能自己认倒霉在庭上多操心,律师不说的,只能自己努力了。

再说一点,本来这点应该放最先说的。和律师签合同之前,认认真真多看几遍,有不懂的、不明白的、尽管问。尤其是关于资费方面,多问几句不吃亏。

每次和律师沟通的时候,最好能留下记录,音频也好,视频也好。免得以后有纠纷口说无凭。

最后,律师的资质参差不齐。决定聘用之前,一定要了解该律师擅长哪方面。

愿所有律师都有优良的业务操守、职业信誉和对得起职称的业务能力。


用户105156704058


为什么要请律师?简单地说就是当事人缺泛法律知识,需要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大多数律师都能做到受人之托,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但不排除有极个别的律师收取费用后,存在不提供法律服务和误导当事人的现象。

我有一个朋友是最高法院指令省高院再审的刑事案件,省高院经开庭审理时,出庭的省检察院检察员认为整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省高院审理后,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撒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这时,我的朋友聘请一位比较熟悉该案所涉事件(大致情况)的律师作辩护人。这位辩护律师接案后,既不阅卷,也不将辩护思路与我的朋友探讨,更没有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而调取证据和使用证据。取证及文字组织均由我朋友自己整理。……

重审开庭时,公诉机关没有当庭出示证据,也没有当庭对证据进行质证。开庭一个多小时就宣布休庭。对这么严重的程序问题律师竟然不向法庭提出。使一个根本就没有罪的案件,重审时仍判有罪。

更气人的是,上诉时我朋友告诉聘请律师,他手中还有几份原始证据完全可以推翻重审法院的定罪依据,并写好文字材料连证据复印件一并提供给了律师,可律师却很生气的对我的朋友说,按你的思路,我就不为你辩护。没有办法,朋友只好忍气吞声。

上诉开庭后,他却一声不吭,他所谓的辩护高招在庭上连个气泡都没冒。上诉开庭前,我朋友对聘请的律师说,现有证据可证实重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存在设罪造据的严重问题,可这位律师却对我朋友说不要节外生技。设罪造据是徇私枉法的行为,律师竟不让我朋友在上诉庭审时提出该问题,我的可怜的朋友的上诉被驳回了。又重新走上了申诉的路。事后,那位律师却对我朋友说,他引用的法律是正确的,法官不懂法,你又没钱送礼。……

象我朋友聘请的律师固然是极少数,凭现有证据我朋友绝对是无罪的,可他又不得再走向漫漫的申诉之路。已经走了二十年,但願我的朋友有生之年能走完这条申诉之路!

在此,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律师致敬!如有律师对我所说有怀疑的,可私信告诉邮箱,我可将我朋友的相关裁判文书及他个人拟写的申诉状和相关证据发给他,以证实确有误人的所谓律师存在。


松林小草


专业律师就是按照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代理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辩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反驳对方的意见。在法庭上还需要认真质问对方证据,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质证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

如果一声不吭,并不知道他是无话可说,还是有话不说,这不是明显的出卖当事人的利益吗?即使书面工作做得再完美,或者说自己一方没理可辩,作为律师至少也要基于职业,做些努力否定,这才是尽职尽现的表现。

01

律师是当事人的代理人,代表的是当事人的利益,应该竭尽努力做好一切对当事人有关的事情

虽然法院在法庭庭审前可能做了许多工作,比如证据交换,提交答辩状,和提前与法官沟通案情事宜。

但这一切都是程序的需要和工作的需要,并不能忽视整个庭审的重要性,庭审虽然不像电视上那样充满刀枪火药,但是依据法官的主持有序的辩论是心不可少的。

作为律师,一定要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尽责的方向去努力,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认真努力为当事人的案件竭尽全力。

02

如果一个律师在法庭上一声不吭,要么是无话可说,要么是有话不说

面对在法庭上一声不吭的律师,委托人需要留过心眼,看看其是否是无话可说。有的当事人在电话里委托完律师后,甚至到开庭都没见过自己委托的律师。而有的律师会随意将自己接的案件转交给其他律师来代理,而不提前和当事人打个招呼。

如果是无话可说的律师,是被临时拉到法庭上来应付的,对案件情况不熟悉,对庭审明显准备不足,如果败诉了,当事人尽管去投诉这些收钱不办事的律师,甚至可以基于委托关系起诉他们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如果是有话不说的律师,看来也是挺不好的,故意隐瞒自己的观点,消极对待当事人的委托,委托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故意不认真履职,到了法庭做一个摆设,这样当事何必花钱去请你,自己出庭不就行了,对这类律师也要大胆到律师协会投诉举报不作为。

03

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当事人的错误感觉

当事人对自己所请的律师都会有一个主观的评价,希望律师为自己不停游说辩论,这本是好事。但是法庭是按照庭审的程序和要求分步聚来的,对方律师说话时不可随意打断,如果是自己不理解庭审的要求,而责怪代理律师不尽职可能就错怪了。

在打官司过程中,不一定要从头说到尾,也不能一声不吭,但说话要说在关键点上,现实中,有许多律师喜欢在当事人面前表演,感觉为了你的事滔滔不绝,且不知说的大多是无用的废话,强词夺理。有的律师淡然看待对方的表演不道破,而自己的委托人可能觉得律师不尽责,这样的情况是存在的。

诉讼策略和方式不一样,及律师的工作作风不致,给当事人会造成不一样的感觉,所以,就题主所说问题,需要根据案件的判决结果仔细回想分析,才可判定律师是否存在失职。

结语

无论如何,律师作为代理人要与当事人加强案件情况沟通,及时表述自己的门辩论观点和诉讼策略,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不能把当事人当做无用的人,简单的看自己表演,这样即使做了很多事情,也不一定能获得当事人的全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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