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學生毆打老師,家長有責任嗎?

華夏未來25哪吒


肯定有責任啊,家長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如果沒有責任,孩子可以無法無天。


山高水長空氣透


昨天,我看了四川省仁壽縣城北初級中學一名初三學生用磚砸老師的視頻後很納悶,因此在網絡上搜索後才曉得了原因。打老師的學生因為在學校內騎自行車,班主任出於校園安全對該生進行了教育,造成該生心懷不滿,跑進教室后里用磚頭將老師砸倒於地,而且猛力連砸九次,其惡劣行為令人窒息。


校園打師事件時有發生,對於屢屢出現這種情況,不僅家長有責任,恐怕我們全社會都有責任,我們應該重視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了。

第一、提高教師地位,尊師重道。

現在一說到教師,會遭到各階層的聲討,如過街老鼠。這很不正常,我們應該正確認識和了解教師行業,教師工作其實很繁瑣很辛苦。特別是教師的待遇很低,幹了幾十年的收入還趕不上剛工作的專科學生或學生打工的父母,從而導致社會地位也低,使學生認為老師就是窮教書的,沒什麼了不起,對老師沒有敬畏心。希望切實落實老師待遇,全面瞭解和理解教師工作。


第二、呼籲加強家庭教育。

家長們認為學生到了學校,老師們應該負責一切,家長如果只顧掙錢而蔬於對孩子的管教,造成一個班上有幾個甚至更多品行不端的孩子,老師也是很累的。加上所謂教育“磚家”說只有教不好的老師,沒有教不會的學生。學生學習成績不好,很多家長會怪老師水平低,沒有把學生教好。學生因為好吃、懶惰、不做作業、談情說愛等,如果老師處理,有的學會吃藥、跳樓、跳水、甚至打老師。所以家長工作再忙也要肩負起對孩子的管教責任。


第三、媒體應大力宣傳老師的正能量。

少數媒體為了抓眼球,抓播放量,將極少數不端教師的事件放大,什麼課上不講補課講、收授家長紅包、無故辱罵歐打貧困學生等屎盆子往整個教師群體身上扣。這樣導致網絡上一但出現教師的新聞,一定招致罵聲一遍,現在人們認為教師門坎低、假期長、工資高、補課、受賄、素質低、毆打辱罵學生等,給老師們帶來社會仇恨。希望以後媒體多一些正能量的宣傳,少一些負面宣傳。

畢竟老師們的工作不像外界說的那麼輕鬆,平時要備課、批改作業、製作PPT、寫各種計劃、總結以及完成學校交的其它任務。而且現在學校對教師的教學質量很重視,週考,月考,期中,期末考試後都會召集全體教師開考試成績分析大會,考差了的老師將調去上副科。沒有老師敢拿自已榮譽開玩笑,教師升學壓力大,心理負擔重,請大家理解教師工作,不能因為少數人的不良行為輻射到整個教師群體。


同時希望全國中小學以此事件教育孩子,讓孩子們能吸取教訓,懂得尊敬師長、團結友善,懂得感恩!


獨寒老師


這都是老師的責任,沒有教育好學生,只能自吞苦果啊!天下沒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教不好的老師。


生命在於運動144631859


2019年10月24日,在四川省眉山市仁壽縣某實驗中學,15歲學生在教室持磚在10秒時間從背後連續擊打老師頭部9次,老師身受重傷,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

這名未成年學生的行為已經是嚴重的犯罪行為,自己負有刑事和民事賠償責任,做為其法定監護人的家長也負有民事賠償責任,應該受到社會大眾的道德譴責。

一、該學生承擔刑事責任,其家長不承擔刑事責任

1.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了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2.該名學生已年滿十四周歲,其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教師重傷或死亡的危險後果,但卻放任或希望這種情況的發生,已經涉嫌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罪責自負。我國的刑法是由實施犯罪行為的人自己承擔責任,沒有連坐,也就是遵守“罪責自負”的原則,所以這名未成年學生的犯罪行為所負有的刑事責任由自己承擔,其父母不承擔刑事責任。

二、該名學生毆打老師,造成老師重傷所負的民事責任,由其本人和其法定監護人也就是其家長共同承擔

1.該名學生侵害了老師的生命健康權,負民事責任。

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關於侵害生命健康權的民事責任中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2.因該名學生不滿十八週歲,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侵權責任由其法定監護人也就是其家長承擔。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3.如果這名學生本人有財產,那麼先從本人財產中扣除應該賠償給老師的費用,其他部分,由其家長補足。

如果家長也沒有賠償能力,那麼在該名學生年滿十八週歲並且有了獨立的經濟收入來源的情況下,再補齊所欠賠償費用。

三、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負有直接責任

在未成年人預防犯罪法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負有直接責任。但是什麼樣的直接責任卻沒有說明,對父母放任不管的行為沒有實際的具體的責任,在其他的法律中也沒找到相應的規定,我們只能說父母沒有盡到教育的責任,要受到人民群眾的道德譴責吧。

我們應該強調家長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起的預防作用,不能僅僅是民事賠償責任,國家應該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在未成年人犯罪後,對其家長進行教育、訓誡、或者其他的能夠震懾父母促使其管教自己孩子的懲罰行為,以此在家庭教育中預防和阻止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發生。


獨醉無言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孩子違了法犯了罪,家長必須承擔相關責任,並對受害人予以經濟賠償!



四川這個15歲的中學生,因為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馱人,被班主任批評後,懷恨在心,撿了一塊磚頭,尾隨在班主任身後,趁其不備,在不到30秒內,猛砸九次,將班主任砸暈在地,血流不止,生命垂危。

這個學生的表現,屬於嚴重的暴力犯罪,而且這個學生,一邊砸一邊喊:“砸死你砸死你!”的話語,顯然是故意犯罪,屬於蓄意謀殺!鑑於這個孩子已經年滿14週歲,他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那就是接受法律的嚴判!

目前班主任,仍然躺在重症監護室裡生死未卜,依照民法規定,犯罪嫌疑人家長,必須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用於受害人的治療,這名學生的父母都是商人,在經濟賠償上,應該不成問題。但是,這麼嚴重的九連擊,必然會給這名班主任,造成嚴重的後遺症和心理上的創傷,這名學生的家長,必然還面臨著第二次鉅額經濟賠償,這也是監護人必須承擔的責任。

在我們地區,20多年前曾經發生過這樣一起案例:一個弱智孩子,把我們整個林場點著了,70%的民房被燒燬,後來這個家長因為監管不力,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現在的法律,可能不會將家長入刑,但是,經濟賠償不可避免,至於賠償多少,後續如何?敬請大家拭目以待!



小馬爸爸說教育


家長不僅有責任,而且有非常大的責任!

理由如下:

第一、缺失嚴加管教

老祖宗早已說過:“養不教,父之過。”家長養下這個兒子了,卻不管了,交給學校、交給老師去管,他自己好像沒事人一般,毫不盡心盡力盡責!

這算什麼家長!

這比杜鵑鳥還不負責!

杜鵑鳥公的和母的一交配,公的自此以後飛走不管了。母的把卵下到別的鳥的窩裡後,也飛走不管了,讓別的鳥給孵化、餵養去了,至於能不能長大成鳥,完全聽天由命。

這位15歲的初三學生顏某的家長,完全就像杜鵑鳥一樣!

聽說顏某的父母親常年經商在外,從不過問兒子;爺爺奶奶又管不了這個“活閻王”,於是他才無法無天,兇狠異常,沒有人性,非要把老師置於死地而後快!

第二、品種所致,遺傳不良

還是老祖宗早已說過:“有其父,必有其子”、“上樑不正下樑歪”、“栽什麼樹苗結什麼果,撒什麼種子開什麼花”,這些都是說的遺傳作用,老祖宗的話是符合遺傳學的。

由顏某的心狠手辣,我們可以推想到他的家長也絕不是善良之輩——只有心狠手辣的家長,才能製造心狠手辣的兒子,以至於兒子“長大後我就成了你”!

顏某違反校規校紀,騎車帶人在校園裡走,被保安批評了一頓。保安又把此事報告了班主任老師,老師當然也對他給予了批評。班主任就是這麼一個最正常、最正確的做法,卻引得顏某懷恨在心,滿腔仇恨,發誓要報仇雪恨!



但是,他不敢去找校規校紀的實際制定者——校長,也不敢去找強有力的校保安,於是就找最善良、最軟弱、也是最關心他的人——班主任老師報仇!

從視頻裡可以看到,顏某是趁老師進班沒有注意到,從背後襲擊老師的!磚頭舉過頭頂,每一次砸老師,都是舉全力,狠命要把老師置於死地。

從視頻裡還可以聽到,顏某每砸一下,都要發出火山爆發一般的怒吼,直要把老師的腦袋砸成腦醬,方解心頭之恨!

這樣在短短的10秒鐘內,他就砸了9下。要不是膽大的同學把他拉開,他還要繼續砸下去的。他的直接目的,就是要老師的命!

據說直到警方趕來控制了顏某,顏某還在嘴裡惡狠狠地說:“只恨沒有當場砸死他!”

讓大眾可恨的是,顏某行兇砸老師已經過去四天了,作為監護人,顏某的家長不僅沒有去過一次醫院,看望重症監護中的老師,並對老師的家屬作一次慰問;而且,連一次面都不露,好像沒有的事一般。

這分明又是在公然蔑視老師,挑戰師道尊嚴!

因此,我建議——

司法部門一定要在從重懲處顏某的同時,還要從嚴追究他的家長的有關法律責任,加大民事賠償,讓他深刻受一次“只養不管”的教育,讓他從此後懂得“他的兒子他必須管”,從靈魂作一次強烈的震懾!

——最終還受害老師一個公道,給全國老師群體一個合適的交代!

不要讓老師流血又流淚;沒等“鞠躬盡瘁”,便“死而後已”!


孫老師談孩子教育


家長肯定有責任。

家長最不能逃脫的是經濟賠償,家長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

儘管孩子的年齡未夠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有少管所會對這個學生教育約束。

說說前不久發生的一件真事,放學門口,家長等接孩子,孩子出來看見家長,第一句話:爸爸,今天我們老師罵我。爸爸不問青紅皂白,直接說:誰罵你?爸爸給把他打成兩個截。對孩子這樣的教育,這種處理問題的方式,不培養成熊孩紙才怪呢?家長這種不講道理衝動的個性,無形之中告訴孩子:遇到問題,別問為什麼?直接武力解決。

教師的職責是教書育人,但老師能做的更多的是教書,育人還是要靠家長的。如果家長育人的理念和學校教育背道而馳,那麼,老師再努力育人,也是無效的。


靜待花開122293612


每當聽到像四川學生用暴力毆打老師和同學的惡性事件。在非常震驚之餘,對被害者除了同情和憐憫之外,更加對施暴者進行聲討和憤慨,同時也反思,這些惡性事件的由來和原因。

這次暴力毆打老師的惡性事件,起因是老師批評了製造事件的學生,違犯校規在學校內騎單車。而後在教室用板磚猛砸老師的頭部,造成重傷害,說明了該學生的行為。不只是一時的衝動,而是蓄意製造的,反映了該學生從心裡上,根本不敬畏國家法律,學校校規,更不把老師和家長放在眼裡,才敢做出此惡行。作為監護人的家長應該付主要的責任,同時社會和學校老師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咱先說說家長,我國現行的法律。雖然是由實施犯罪行為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沒有連坐,所以該學生的犯罪行為應該由他自己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毆打老師造成了重傷害。所負的民事責任包括,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要是造成老師殘疾,按照相關法律賠償老師的殘疾生活費用和精神撫慰費等等。該學生如果沒有賠償能力,一切等項的賠償由監護人來賠付。

該學生的惡劣行為不單單是刑責和賠償的問題,更重要的是他的行為造成了社會的不安定因素,目前未成年人時有行兇殺人,強姦搶劫,吸毒販毒等惡劣案件的發生,每年有呈上升的趨勢發展,因此我們應該高度重視了。

現在我們有一些家長都效仿一些西方的文化育兒方式,什麼自由教育,什麼散養孩子?其實他們只瞭解表面的東西,西方的法律法規是非常嚴苛的,自由也是在不違反國家法律和法規的框框下進行的。光給孩子衣食上的照料,不重視孩子思想品質和道德規範等方面的培養,放任自流,才造成該學生的無法無天的惡劣行徑。

再談談從社會的角度來分析,目前我國刑法對未成年人犯罪。包括特別惡劣的,還要從輕從寬。懲罰普通的案件是免於刑責的,是應該對未成年人給一定的悔過機會,但也給了一些頑劣早熟的未成年人鑽了空子,雖然法律是考慮大多數人制定的。但要考慮未成年人犯罪的輕重,給監護人要有一定的懲罰。其中包括公開的檢討,加倍賠償受害者,組織他們學習,有必要時,也該讓家長分擔一部分肇事者(自己的孩子)的刑責,讓家長痛定思痛,才能起到一個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的震攝作用。

再談談學校和老師吧。目前我們學校最注重的是應試教育,也就是日常的課程包括數學,語文,英語,物理等基礎知識。和一些科學文化和技能方面的知識,對於人格的培養和道德標準,還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重視的還不夠,學校的任務是教書育人,如果不把學生培養成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有社會公德,遵紀守法的學生,光有文化知識不懂得做人,將來會有後患無窮的。

孩子的成長,從家庭.學校最後走上社會的過程中,不論是家長學校和社會都要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上下功夫,從小就讓他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有做人的道德標準,遵紀守法。不做危害人類和危害社會的惡行。


趙紹亮


聽了怪嚇人不是學生是畜牲。這樣無人性的人家長是有責仼而且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不他父母怎麼對待這個事件如果還護著那這樣老師無法教課!


熱心牛奶奶


客觀的就事而論,事件和家長無關。常言說得好,管得住人,管不住心。家長並不是教育的主體,老師們把責任推給家長,這是野蠻的,不負責任的說法。家長不可能盯著學生,特別在學校期間。學校和老師知道這個階段的學生處在叛逆期。難道學生就只叛逆老師而不叛逆父母嗎?老師所提的什麼家教,沒有證據證明沒有。這就證明了人性裡的患則相傾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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