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縣法院探索構建家庭暴力保護機制

雅安日報/北緯網訊日前,石棉縣法院審結了該縣首例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積極探索構建家庭暴力保護機制。

原來,石棉縣法院在受理羅某與張某離婚糾紛一案中,羅某以遭受張某毆打為由,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受理羅某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後,辦案法官依職權調取與該案有關的證據,審查了羅某提供的現場照片和病歷,並積極與原、被告溝通。

在向張某宣傳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的相關法律知識後,張某意識到了自己的不當行為,向法庭保證在訴訟期間剋制情緒,不再糾纏騷擾羅某。為妥善處理該離婚案件,辦案人員對羅某進行耐心勸慰後,張某取得了羅某的諒解,最終此案以未製作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而結案。

近年來,石棉縣法院在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中,積極推行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具體工作中,該院制定出臺《石棉縣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程序規定(試行)》,就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主體、範圍、程序等進行細化,積極探索構建家庭暴力保護機制,定期與公安、民政部門聯手,讓家暴行為得以控制,防止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朱建軍 毛小芳

記者 李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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