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萬宏源(06806):仲裁委員會裁決蔡小如向申萬宏源證券償還7570萬元

智通財經APP訊,申萬宏源(06806)發佈公告,2017年6月,申請人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蔡小如簽訂了《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議書》約定由申請人作為融出方,被申請人作為融入方,雙方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

依據《協議》的約定,被申請人以其持有的1827萬股深市股票“達華智能”(002512.SZ)作為質押標的股票,向申請人融入了9150萬元的資金。後被申請人蔡小如部分購回合計1580萬元,向申請人補充質押合計3505萬股“達華智能”股票。

截至目前,經部分解除質押,申請人仍對被申請人蔡小如持有的5331.99萬股“達華智能”股票依法享有質權。被申請人未依約在2019年1月25日完成全部購回,構成違約,應當依據《協議》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截至目前,該案件已由廣州仲裁委員會立案受理。

2019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於2019年10月18日作出的裁決書,裁決內容如下: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融資本金7570萬元並支付相應的利息和違約金;被申請人補償申請人律師費49萬元;申請人對被申請人質押給申請人的5331.99萬股達華智能股票折價或拍賣、變賣質押股票所得價款在(一)(二)項裁決確定的債權範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本案仲裁費58.03萬元由被申請人承擔。

此外,上述仲裁事項對發行人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無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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