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男子酒后闯入女邻居家强施侵犯 未能得逞获刑

辽宁鞍山台安县男子王某酒后闯入同村女邻居李丽(化名)家,对李丽实施暴力,欲对其强行实施不轨行为。因为酒后身体原因,王某没有得逞就逃离现场。2019年11月从法院获悉,王某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刑3年6个月。

48岁的王某是辽宁鞍山台安县人,农民。曾经因强奸罪被判过刑。3月25日晚上7点,王某酒后来到同村女邻居李丽家中,拽开房门,进入室内,使用暴力将李丽从厨房拽至客厅,随后对李丽实施了猥亵行为,还准备对其强行侵犯。因为其酒后身体原因,王某未能得逞,之后逃离现场。

鞍山男子酒后闯入女邻居家强施侵犯 未能得逞获刑

2019年3月27日,王某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王某此前曾因同类犯罪被判刑,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鞍山男子酒后闯入女邻居家强施侵犯 未能得逞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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