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西安租房乱象,个别发文部门“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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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西安租房乱象,个别发文部门“躲猫猫”

通过中介公司出租或租赁房屋,这很常见,然而,有一些名义为商业运营管理的公司,他们的运营方式就比较特别:高价从房东那里租房,然后用低价把房子出租给租客,再然后就是突然之间失联、关门……

这样的中介公司,在西安已经至少出现了5家:南京乐伽西安分公司、左旗、马驰、百客居、木浮生。

“高收低租”模式频频出事,等待它的必然是整治。

继9月19日,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网信办、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相关问题整治实施方案》后,10月10日,西安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联合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整治西安租房乱象,个别发文部门“躲猫猫”

一场全市范围内的房屋中介乱象专项整治正在到来。

一周之后,西安市住建局发布不诚信经营的风险提示,包括西安马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狮子座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左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持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陕西诺客实业有限公司、陕西百客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鑫呈同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西安中宜伟业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忠亿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九家企业被公开点了名。

对于受害者来说,公布9家不诚信公司并不解渴,他们更希望的是整治方案能落到实处。

“说是联合执法,结果这个部门推到那个部门,没有一个部门说这个事情我们来处理,都说应该去找其他部门。”

受害者所希望的“实处”,正是看到了报道中有这样的说法:

方案要求,各单位在治理工作中,对发现的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需要其他单位配合事项,应当及时移交有关单位依法查处,并跟踪掌握移交案件查处进展情况。接收移交的单位,应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

近日,华商报记者分别联系七部门,咨询方案落实情况,多部门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整治西安租房乱象,个别发文部门“躲猫猫”

01


西安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负责本次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整理研判整治工作情况,指导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依照管理职权,对辖区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明访:联合整治牵头难度大

市住建局租赁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乐伽事件后,也在思索如何杜绝跑路事件,“说到底就是钱的问题,最好能对租客交的租金进行监管,但现在全国也没有这种做法。如果租房也像二手房买卖一样,对钱进行监督,租金在我们手上,之后就算公司出问题了,但钱还在,损失可能会小一些,我们也正在探讨这个方法。”

10月30日,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市住建局公布的两个投诉电话均占线。10月3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市住建局房屋租赁管理处,想了解七部门联合整治房屋租赁乱象的进展以及监管账户的设立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市住建局不接受采访。

暗访:建议报警,“住建部门只能帮着协商”

11月1日,华商报记者以市民身份再次拨打市住建局两部投诉热线。一名工作人员说,建议报警或者通过法院起诉,“住建部门只能帮着协商。”

另一名工作人员说,关于中介跑路最近投诉比较多,根据工作安排要求,是由各区住建部门具体搭建调处平台,“目前警方在统计租房被骗的受害人,在中介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即可。比如百客居就在莲湖报案,建议尽快报警的同时,联系所在区县的住建局,这里可以协调房客与房东之间的矛盾。”工作人员说。

02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依照职责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中未包含“房屋租赁”“房屋托管”等相关内容,但经营业务实际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涉嫌操纵房屋租金,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加重依法不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责任、排除承租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

明访:我们是配合单位不便接受采访

10月30日、31日,11月1日,记者连续三天联系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称牵头单位是住建局,采访建议找住建局,“我们是配合单位,不便接受采访。”

暗访:只能登记投诉后分转到有关部门

11月1日,记者拨打方案中公布的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咨询中介跑路的情况如何解决,工作人员说,关于租房托管公司跑路,目前只能登记投诉,随后向下分转到有关部门,7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和消费者联系。

03


西安市税务局

市税务局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依照职责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偷逃税款;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租金价格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取得个人所得税款的抵扣的行为等。

明访:强化对租房中介的税源管理

10月30日,记者拨打市税务局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说是稽查局举报电话,目前接到过举报中介公司的投诉,比如买房过程中中介多收了费用但没有开发票,“今年接到的举报已经上千个了,但目前还没有接到过中介跑路的投诉,要了解具体内容需要发函走流程。”

10月31日记者发函后,税务部门回复称,将按照全市整顿治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着力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依照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暗访:如果被骗,建议报警

11月1日,记者再次以市民身份咨询联合整治一事,工作人员称税务部门主要负责偷税漏税的工作管理,“如果是被诈骗了,建议要报警。税务方面如果要举报,租金在10万元以内先打12366,要求开发票,20个工作日内会回复发票是否开具。如果开票了,这笔税上了就没有问题,如果仍未开具,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和付款凭证,以偷税漏税举报给我们,我们来稽查。”工作人员说,如果受害的人多,金额超过10万元,可以统一收集资料,直接送到稽查局,地址在南院门5号。

04


西安市公安局

依照职责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承租人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公司企业资金,侵占公司企业财物的等。

明访:不接受采访

10月30日,记者联系西安市公安局,想要了解联合整治以来都有哪些进展。回复是不宜接受采访。

暗访:“随后会有民警联系”

11月1日,记者陪同百客居公司受害者拨打文件公布的市公安局举报电话咨询租房中介跑路一事,工作人员称保持电话畅通,随后会有民警联系。

据百理君了解,11月4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西安市公安局近期一直要求属地公安分局经侦部门积极受理群众报警,并要求就报警事项进行调查,进而对已经出现问题的中介机构的资金去向等进行调查,相关工作一直在进行中,会根据调查情况及时通报社会。

05


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西安市金融工作局

指导驻市银行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并规范开展住房租赁市场金融业务;加强与陕西银保监局的工作对接,配合陕西银保监局引导驻市银行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活动等。

明访:有规定不能接受采访

10月30日,记者拨打市金融工作局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说需发函到纪要办公室,建议以主管牵头部门市住建局的采访为准,随后又联系纪要办公室,表明发函意图,对方拒绝称有规定不能接受采访。

10月30日,记者拨打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说不清楚七部门联合整治一事。记者问这不是文件上公布的投诉电话吗?工作人员称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换了办公室,随后记者联系了新的办公电话,工作人员称要先联系办公室发函。记者联系办公室沟通发函,工作人员称要联系秘书科了解。

10月31日晚,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回复称,“我们职能太少,主要职能在金融工作局,可以先和他们沟通了解,后面如果有需要配合的,可以再和我们联系。主要是金融工作局提出需求,我们来跟进配合。”

暗访:建议找公安和住建部门

11月1日,记者以市民身份拨打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建议找住建部门,“如果遇到违法违规是公安的管辖范围,可以和公安反映下情况。文件上我们的职责是联系银行机构,指导落实信贷政策等,我们不是执法机关。”

11月1日,记者以市民身份再次拨打投诉电话反映中介公司跑路一事。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说,应该向住建部门反映,文件上有7个部门,房屋中介由住建来管。“贷款了归我们管。资金监管需要司法手续,查公司账户也需要很严格的手续。”工作人员说,但具体需要哪些手续,他也不清楚,“这些不在我们的职责里,建议先找住建部门。”

06


西安市委网信办

市委网信办配合相关部门打击网络谣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

暗访:建议找公安和住建部门

11月1日,记者以市民身份再次拨打市委网信办投诉电话,咨询租房受害者遇到的问题。工作人员说,网络租房平台管理职责在市场监管局电子商务处。另外,租房本身的租赁活动由市住建局管理,本身的牵头单位也是市住建局。如果涉及到诈骗,要向公安局报案,“可以先和这三个部门重点联系,如果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可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向市上领导反映,我们会把所反映情况抄送给有关部门,督促他们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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