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圍之勢打擊虛假訴訟

朱澤軍

寧海縣人民法院為有效防範和打擊虛假訴訟,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近日發佈了虛假訴訟線索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虛假訴訟並經查實的,舉報人最高可獲2萬元至20萬元的獎勵。

虛假訴訟是指當事人出於非法動機和目的,利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以虛假的訴訟主體、事實及證據的方法提起民事訴訟,使法院作出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的行為。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是一項重要而嚴肅的司法活動和行為,誠實訴訟是當事人的基本底線。有的當事人為損害他人合法利益,達到非法目的而實施虛假訴訟,這是對法律權威與司法公信的蔑視和挑釁,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它嚴重擾亂正常的民事訴訟秩序,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衝擊著社會誠信體系,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

如果任由虛假訴訟氾濫,後果不堪設想。防範和打擊虛假訴訟,司法機關責無旁貸。對民商事審判負有重要職責的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虛假訴訟高發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需要不斷提高法官社會閱歷、審判經驗和技巧,防止、糾正和制裁懲罰各類虛假訴訟。與此同時,還需要多方出擊,從立法、執法和社會各個角度予以防範和打擊,這其中包含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我們經常說,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製造虛假訴訟者生活在人民群眾當中,他們造假的一言一行,其周圍群眾看得最清楚,瞭解得最透徹。造假者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很難逃過群眾的眼睛。

所以,維護法律權威,保障社會穩定,需要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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