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禍”該當何罪?

母親拽著娃娃,養狗的人拽著狗,狗咬著娃娃的帽子不鬆口……在這場人狗”拉鋸戰“中,一歲多的娃娃脖子上佈滿了勒痕。這可怕的一幕,發生在11月3日上午萬華路濱江俊園附近。

嚇得掉了魂的母親,搶贏了狗,護住了娃。被拉開後還一直在發狂的狗,再張狂也要被制服。狗惹的禍,只能由人來承擔。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讓媽媽帶孩子到醫院檢查,再進行後續處理。

關於文明養狗,昆明市出臺有地方法規,經過多年的實行,狗患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治理。但是,不文明養狗現象依舊不同程度存在,個別惡狗“頂風作案”,甚至咬傷了人的事件也時有發生。

管狗先管人。相關部門應該出重拳,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行昆明市養犬管理條例,督促市民依法文明養犬,營造更宜居和諧的人居環境。

首先,奔著問題去,重點解決養犬不登記、不免疫,遛犬不拴繩、不清理糞便,犬隻非法交易,擾民等突出問題。其次,全方位、多層次、多渠道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加大對違法違規養犬、不文明養犬的曝光力度,促使其自覺遵守法規。還要組織執法力量對城市犬患突出的重點區域加強巡查,對於不拴繩、不及時清理犬隻糞便等行為,應及時糾正並當場處理,以此教育警示更多人。

今年7月,昆明市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養犬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其中規定:對飼養犬隻傷人、擾民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養犬人除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還應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養犬人的行政違法、刑事責任。對飼養犬隻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隻恐嚇他人、驅使犬隻故意傷害他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規、方案夠嚴、夠細,如何壓實責任、執行到位,考驗著相關部門,體現著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也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迫切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進一步加強養犬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了責任部門,宣傳、公安、城市管理、農業農村、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各物業管理公司,要結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分工負責、協作配合、齊抓共管、常態長效推進城市養犬管理工作。

做好城市養犬管理工作,屬於社會治理的一部分。個案的背後,說明工作還有盲點,應當認真分析典型案例,倒查問題,找出癥結,加以解決,讓一個個具體問題的妥善處理,體現出社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昆明日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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