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三輪”都是摩托車,三次準駕不符,他被扣36分

三次因準駕不符,貴陽一男子駕駛證被記36分,需參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試合格後才能恢復駕駛資格。南明交警提醒,不是所有“三輪”都是摩托車,駕車前先看清車輛行駛證上車輛類型,弄清自己是否具有駕駛資格。

不是所有“三輪”都是摩托車,三次準駕不符,他被扣36分

11月5日晚,貴陽市交管局南明區分局三中隊在中環路東段設卡開展夜間大型貨車治理。21時許,民警冷冰再一輛三輪車進行檢查時,只出示了行駛證,駕駛員表示駕駛證沒帶,並報給交警一個名字。對話中,三輪車駕駛員與交警目光對視,交警發現這名駕駛員顯得很緊張,當即產生懷疑。經反覆詢問,駕駛人陳某承認之前報出的名字是自己兄弟的,並說出了自己的的名字。

不是所有“三輪”都是摩托車,三次準駕不符,他被扣36分

經核查,交警發現陳某持有準駕車型為D的駕駛證,具有二、三輪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駕駛資格,但陳某當天所駕駛的車輛為三輪汽車屬於低速車,需要C照或者以上駕駛證才能駕駛,屬於準駕車型不符違法。同時,交警發現陳某於2017年7月8日在南明區湯巴關立交、2018年3月8日在經開區南二環均因準駕車型不符違法行為被查處過,這已是第三次查處。前兩次陳某尚未進行考試清分,駕駛證還處於扣留狀態。

不是所有“三輪”都是摩托車,三次準駕不符,他被扣36分

準駕車型及代號

準駕不符,駕駛證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這次陳某又面臨罰款250元,記12分的處罰,交警現場將陳某駕駛的車輛暫扣,目前正在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都市新聞

記者 曹源麟

校對 王浩

編審 羅瑋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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