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懲戒已成工行廣州分行法律清收的“常規武器”

失信懲戒法律制度將被執行人的失信行為與其經濟利益、個人名譽、交易機會甚至生存空間直接進行聯繫,加大了對失信人的懲戒力度、增加了失信人的失信成本,對於督促債務人及時償還貸款本息、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優化社會信用環境等具有重要積極意義。

日前,記者從工行廣州分行獲悉,截至2019年9月末,該行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和限制高消費的案件與存量案件的佔比均已超過70%,其中個貸類案件的限制高消費佔比更是超過80%;通過運用失信懲戒措施後收回各類資產超過18000萬元,促進了法律清收風險資產成效的明顯提升。

事實上,早在2018年4月,工行廣州分行在總行的統一部署下開展了“失信懲戒亮劍維權”專項活動,初步利用失信懲戒措施促進法律清收風險資產且看到了明顯效果。2018年12月,該行在上述專項活動的基礎上,主動自我加壓,擴大失信懲戒範圍,成立訴訟案件管理組,在全轄機構開展全面加強失信懲戒活動,將申請失信懲戒措施作為法律清收工作的重要常規手段,積極拓展失信懲戒措施的適用空間。經過該行的有力推動,目前該項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效果,初步實現對“逃廢債老賴”的精準打擊。

與此同時,在廣州市荔灣區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工行廣州分行在推動已終本案件重新實施失信懲戒方面也取得重大突破。根據法院目前的操作模式,對於已終本結案的歷史案件,由於法院在恢復執行前無法在執行系統上進行失信操作,所以如何促成恢復執行是終本案件失信懲戒工作的一個瓶頸問題。因此,為推動終本案件的批量恢復執行,該行法律部與轄內機構多次和各區法院進行了密切溝通,共同推進該項工作的開展。今年9月,在荔灣區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該行轄屬荔灣支行的12件存量終本案件得以在荔灣區批量恢復執行,法院同時將被執行人全部納入失信名單,且實施了高消費限制,實現了該行終本案件通過申請恢復執行實施失信懲戒零的突破。

經過前一階段的努力,目前失信懲戒已成為工行廣州分行法律清收的“常規武器”。據工行廣州分行表示,接下來將繼續發揮“常規武器”的威力,對部分虛假報告或拒絕報告財產的“逃廢債老賴”,申請並促進法院採取司法拘留等措施,讓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債務人無法瞞、沒處躲、賴不了,更好地實現失信懲戒武器對風險資產法律清收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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