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時孩子玩耍,老師用教鞭敲了胳膊3下,有淤青,被家長訛了6萬塊錢,您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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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棍子惹的禍!

這又是一個代價高昂的慘痛教訓!



一、歷史的悲劇總是在不斷地上演

1、惹禍的教鞭。

三年二班有一個同學家長在木器廠上班,新學期開學了,家長送給了老師一根非常漂亮的教鞭。這根教鞭由柞木製成,鋼筆一般粗細,一米多長,既結實又輕便,老師和同學們十分喜歡,老師們上課都喜歡用這個教鞭指著黑板領著同學們學習。

有一天,一個男生過生日,他爸爸給他買了一支槍型的鋼筆,全班同學都搶著玩,上課的時候也是如此。語文老師發現上課都半節課了,學生們總是不聽課,怎麼管都不聽,終於在這個男生搶這支鋼筆的時候,語文老師的脾氣如同火山一樣爆發了,拿起這根教鞭一棍子打在這個男生的胳膊上,把這個男生的胳膊打淤青了。

這個男生家長不幹了,一大群家長來到學校,又作又鬧,要求學校、老師必須給個說法,最終了解真相後,語文老師賠禮道歉後才解決此事。

2、惹禍的格尺。

四年級的一個班級,學生大多數都不愛學習,老是不完成家庭作業。英語老師剛接手這個班級,好說歹說這幫學生就是不寫作業,英語老師氣得沒招,就跟家長們商量,孩子再不寫作業,就用格尺打手板,家長們也同意了。

有一天上學,正好是端午節的第二天,前一天,學生們都玩歡脫了,大多數都沒有寫作業,有耍小聰明的學生就把英語老師的塑料格尺藏了起來。英語老師來到了班級,發現那麼多學生既沒有寫作業,又把她格尺藏了起來,氣得怒不可遏。正好上一節是數學課,數學老師畫圖形的大木格尺沒有拿走,英語老師氣昏了頭,就用這把格尺懲罰了那些沒有完成英語作業的學生。

結果,不知道是用力過猛,還是某個同學的皮膚比較嬌嫩,有一個同學的手被打腫了,家長知道後鬧到了學校,最終學校換掉了這個班的英語老師。

以上這兩個事例,都是發生在我們地區的真實案例,和題主所說是多麼的相似。

二、我的看法

1、班級裡不要放教鞭。

發生這兩起事件之後,我們校長在給我們開會的時候,語重心長地對我們說:“以後各班級,千萬不要再放教鞭、格尺、棍子一類的東西,因為拿順手了,或者生氣控制不住情緒了,就容易出手傷人,班級不放這類東西,可以有效杜絕這種情況的發生。”

從那以後,我們學校的校長、政教處主任、教導處主任、班主任,都經常檢查班級,只要發現這種能傷人的“武器”,就一律沒收,入庫或者銷燬。


2、能不動手儘量不動手。

最近網上又開始了熱議,正在討論“該不該還給教師懲戒權?”的話題,不管別人怎麼想,反正我是不贊同“還給教師懲戒權”!

一是就算是還給了教師懲戒權,部分有問題的學生家長也不一定同意。二是懲戒權的度不好掌握,萬一懲戒過當了怎麼辦?三是由懲戒引發的教育事件容易導致教師下崗,萬一出現這種情況,實在是太不值得。

3、訛到手的錢不好花。

“老師用教鞭敲了胳膊3下,有淤青,被家長訛了6萬塊錢。”

我認為,一是該老師為此次教育事件買單的代價過高,只是胳膊淤青而已,又不是打在了頭部等重要部位,無論是醫療賠償,還是精神賠償,6萬塊錢,數額都過於巨大;二是這位家長的做法欠妥,家長過於溺愛孩子,孩子被打後出現憤怒情緒,實屬正常,但是索賠6萬塊錢,實在是屬於獅子大張口的訛詐行為,現實會告訴這位家長,這六萬塊錢好掙不好花,在這裡就不具體分析了。




這次教育事件,再次給老師們提了個醒,那就是——能不動手儘量不動手!否則後果難料!


我是小馬爸爸,如果您覺得我的回答有道理,麻煩您點贊或者評論,謝謝!

小馬爸爸說教育


我身邊的真人真事,我姑姑家表弟很調皮,上學老師總找家長,一頓胖揍少不了,後來就直接跟老師說,您隨便打,打不死就行。結果初中沒上一年死活不去了。現在脾氣上來跟他爹比劃。我弟弟家孩子上學笨,還調皮。也總叫家長,最後煩了,我就找了找這個老師(我同學),這個孩子不能打,不能罵,我們也不指望把他培養成愛因斯坦,別給丟了就行。結果順利畢業,找個小工廠上班,踏踏實實的。因材施教才是教育最高境界,言傳身教。哪裡有壓迫,哪裡就要反抗。


Am福星


教育有焦點,我們有觀點!很高興和你一起分享我的觀點。

學生變得嬌貴,教師變得卑微,最終埋單的還是我們每一個人。



分享一個我同事的真實故事!

2010年左右我剛上班不久,我們學校有一位在鄉村任教了幾十年的老教師,江老師是一名54歲的臨退休教師,仍然在教學第一線工作,幾十年來,勤勤懇懇兢兢業業。

有一天下午,已經放學了,江老師將10多個孩子留下來補習,每一個都是採用當面輔導的方式進行,導致了沒有注意到下面有兩個孩子起了糾紛,一個孩子被撞倒到桌子上,牙齒出血。

江老師詢問了一下情況,發現沒什麼大問題,就叫另一個孩子陪著這個受傷的孩子去村上衛生站找醫生看看。

鄉村醫生看後,給孩子開了10多元的藥,結果兩個孩子身上都沒錢,外加受傷那個孩子的家長因個人原因,在整個村都不受待見,於是這個醫生就沒有給孩子藥,孩子哭著回家了!

江老師的噩夢由此開始了,教學態度也因此事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此事也導致了當地相當範圍內整個教育生態系統的破壞。

事情後續是這樣的,孩子哭著回家將事情告訴了家長,第二天家長就找到了學校大鬧了一場,江老師承認自己處理不當,賠禮道歉。家長接受了江老師的道歉,接著找學校校長,要求賠2萬元錢,理由是孩子的牙齒已經鬆動,會影響孩子一生。學校哪裡有錢賠呀,只肯出幾百元的藥費和營養費。

家長不同意,於是事情層層反應到了鎮上中心學校,中心學校不願事情反映到教育局,於是要求江老師必需把事情處理好。其中曲折心酸的過程我不是很瞭解了。

最後的結果是校責險的保險公司答應賠2000,學校賠2000,江老師個人賠6000元,並且江老師被通報批評,取消兩年評優晉級資格。當年我的上卡工資是1300多一點點,6000元錢對一位教師來說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一年省吃儉用的存款。

故事到這裡講完了,事件也終於告一段落。但此事的影響卻是在當地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教師都以自保為主,按時放學,學生有異常,頭暈不舒服一律不問真假,通知家長領人去看,只要學生說不舒服,一律不用上課,不用做作業,不用考試,不用參加任何活動……



回到題主問題,我們有話說!

1.在現行環境下,教師用教鞭敲學生胳膊肯定不對。

2.近十年,同樣的事件再度發生,十年內還有多少這樣受處罰的教師呢?這十年,在這方面的法規制度幾乎沒有突破性發展。

3.凡事依規,豈能漫天要價 就地還錢?

4.期望儘早出臺明確的可操作性教師懲戒細則。



總結語,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卑微是卑微者的墓誌銘。




敘州小學教育觀察


養不教父母錯,j教不嚴師懶惰,自古以來嚴師出高徒,我兒子被老師手掌心都打出血,老師私下發微信給我道歉,我都選擇原諒老師,必定孩子很調皮😝,現在那位老師已經不當我兒子班主任了,不教我兒子,卻經常以朋友稱呼我,大年三十發微信給我道歉。

遇見這樣的家長只能說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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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不支持體罰的時代,老師動手打人,確實是不對的。

但是家長因此不依不饒,讓老師賠了6萬,一兩年的收入沒了,這老師的心情會如何?

這樣的事例越多,就越會把更多負責任的老師變成“大學老師”。

  • 子啊這個從幼兒園到高中,老師的職責都是教書育人;

  • 到了大學,在我的認知裡,大學老師的職責只有教書,沒有育人。

我當初高考報志願的時候,我爸爸讓我報示範大學,我不報。當時我想我才不要當老師,太辛苦了。面對著不同的孩子,有淘氣的,有不聽話的,還有問三遍也不說一個字的,然後講課還講著基本相同的內容,又累又沒意思。

可是我上了大學,卻發現大學老師真是輕鬆享受。一週只有兩節課,而且也沒有中考高考的壓力,更沒有一個月一小考,一考一排名的焦慮。

大學老師,到了上課的時間才出現,點名,講課。

不管你在下面是看手機、看小說還是談戀愛,一律不管。

下了課,書本一拿,走人了。

  • 要考試了,不會?自己看書去!

  • 考不過,要重修?自己複習去!

在我眼裡,我看到的大學老師都只是負責講課,不負責育人。

每次我一看到這樣的信息,老師生氣打孩子,家長不依不饒,不是把事情不斷鬧大,想把老師趕下講臺,就是想辦法訛錢,越多越好。

孩子的胳膊打青了,換誰都心疼。

可是,因此就訛了6萬塊?!我是真佩服這家長的能力。

我相信,你的孩子一定會從這件事中有所成長和收穫的。

他也許會這樣想:

我媽媽這麼厲害,看以後哪個老師敢管我?!

如果再有誰敢打我,我也管他要錢,讓他付出代價!

我相信,在這件事情中,其他人也有了一些收穫。

(1)這個老師及其他老師可能會想:

  • 以後不能再這麼衝動了,就打了三下,沒想到一兩年的工資沒了,不值得;

  • 雖然管教方式不對,但是初衷是好的,沒想到非但沒有被理解,反而損失了六萬塊,難過;

  • 以後孩子不聽話,就口頭批評,再也不能打了,多規勸幾次,還是不聽不學習,我也盡力了;

  • 以後講好我的課就行了,至於誰的能力如何,是否發揮出他的水平,將來是鋤泥還是搬磚,盡人事聽天命吧!

也許也會有少數老師依然堅持樂觀主義:

我相信這樣的家長還是少數的,我相信大多數家長都很理解老師,以後我儘量控制情緒,不使用暴力,但是育人不能停,既然當了老師,就要對學生負責。

(2)其他的學生可能這樣想:

原來老師不能打學生?打學生是錯誤的,打了學生就要賠錢的!(刷新認知)

以後我做什麼,老師也不能打我了?!突然覺得好輕鬆,再沒那麼害怕老師了!(為自己竊喜)

那個同學那麼不聽話,老師怎麼說都不管用,現在也不能打,那以後怎麼管?還有人能管得了他嗎?(為老師擔心)

以後我得離著這個同學遠一點兒,萬一碰到他,再像老師那麼倒黴,被他媽訛錢,多恐怖!以後我可不和這個同學一起玩了!萬一不小心碰傷了他,我可沒有錢賠。(保護自己)


皓月長歌正面管教


說實話,不偏袒任何一方,現在的老師真的比不上之前的老師,現在的學生,也比不上之前的學生了。過去,老師都挺有責任的,學生呢,也比較怕老師。就拿我來說,我們那會,真怕老師,老師也真挺負責,有一次,上課在那偷著玩小車子,老師說了我一次,後來繼續玩,老師拿教鞭,啪啪兩下,打頭,立馬頭腫了個包,換現在,不得了了,可那會我家人知道,就跟老師說了一句,打的好!時代不一樣了…


嘰嘰復嘰嘰嘰喳喳


怪不得現在的老師上課都怎麼管孩子了 原來都是這樣的家長啊 我們這的老師都是隻要能上課就行 其他人家不管 作業沒做 群裡一發 考試成績群裡一發 其他人家真不管 一問都是家長的事太多 不敢管孩子 讓家長自己去管吧 以前他們老師是教書育人 現在他們只能教書了 真不敢育人 我們家好幾個親戚也是老師 都變這樣了


無厘頭抬槓王


看到又一位老師被訛詐,只感到心痛,同時也感到悲哀。現在的教育到底怎麼了?老師究竟要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部分無知而貪婪的家長不僅損害了教師的權益,踐踏了教育的尊嚴,同時也誤導著孩子對世界的認識。

還是說說另外一個真實的案例吧。幾年前,一位青年女教師正在上課,忽然她看到一個平時成績很好的學生正在低頭玩玩具。當時,女教師的手裡正好拿著指教學圖用的小教鞭,便一邊講課,一邊走到學生座位邊,用教鞭輕輕在學生胳膊上敲了兩下,並示意他認真聽課。

本來,這個再平常不過的小插曲誰都沒放在心上。誰知當天下午,女教師的噩夢就開始了。學生的母親找到了學校,聲稱孩子被女教師體罰了,要求學校給出說法,並要求女教師賠償孩子的精神損失費、家長的誤工費、孩子的營養費等,林林總總列了很多。

學校進行調查,怎麼查都覺得事件不構成體罰;家長又告到教育局,局裡派人調查,一根比小手指還細的小教鞭對一個男生能造成什麼體罰?

戲劇性的情節在後面。第二天早晨,家長帶學生到學校時,學生胳膊上竟然真的出現了幾道深紫色的傷痕!女教師懵了!學校領導也懵了!

想向學生了解情況,家長跟著,不讓任何人單獨同孩子相處。

這種情況讓領導怒了!一個德才兼備的優秀教師,從來沒有過體罰學生的行為,這是得到家長的肯定的。你的孩子也是找了關係才進的這個班,為這事不依不饒,鬧個不休為哪般?

家長把話說白了:就是要說法,要賠償。

家長天天來鬧,這時,孩子已經不來學校上課了。見了同學和老師,連頭也不抬。

家長的要求被學校拒絕,開始把訴狀遞到法院。女教師的丈夫也是教師,他說,我們認認真真工作,堂堂正正做人,我們怕什麼?我為我妻子代理這個官司,倒要看看最終的結果是什麼。

這件事前前後後折騰了三個月,最後以家長的敗訴而告終。

但事後,女教師看了近半年的心理醫生。這位教學成績優異的學科帶頭人請求調離了教學第一線,去圖書室了,大家都感到可惜。她說,現在的孩子都是金娃娃,不敢教了。還是好好教自家娃吧。

而那個學生呢?轉學了。地方這麼小,事情鬧得那麼大,到別的學校肯定是被供起來。放任自流的結果會好嗎?

從此,學校三令五申,不準處罰學生,尤其不準有任何形式的肢體接觸。作業不做,講道理;違反紀律,講道理;跟學生只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今天,再看到相似的事件,為這位老師感到不值。教育行政部門出臺了很多條例,對教師的行為做了嚴格的規定和約束。其中,最主要的應該就是不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師生雖是尖銳的矛盾體,但仔細想來,並不是不可調和。

學生會犯錯很正常,教師會生氣也在情理之中。但教師畢竟是成年人,應該要控制自己的情緒。任何情況下都要儘量保持清醒,絕對不能失去理智,失去理智的後果是難以預料的。

現在做教師,就要學會遇事冷靜三分鐘:管住自己的手,別去碰學生;管住自己的嘴,別說過分的話。對自己提出嚴格要求,上好每一節課,以不負教師這個稱號。





軒窗淡品雨


現在老師教育孩子,兩個經驗:第一,就事論事,說事,千萬不要批評,責罵;第二,更不要動手,教鞭敲胳膊,別說三下,一下,就有淤青了。這傷雖然不怎麼樣,可是,看著嚴重啊。

老師,學生不是你兒子女兒,就算是,你責罵體罰,也用處不大。如果是自己兒女,適當用,還是可以的。

但別人女兒兒子,別人打罵可以,你老師不能啊。

孩子上課玩耍,言語提醒並制止,話說三遍,雖然老師心情不好了,但大多數孩子,會聽的。

如果幾次三翻,這種情況下,打電話通知家長,讓家長來教育,有必要的話,看一下多動症等門診。

極大的可能是,孩子想聽,但有這種多動症的器質性疾病,導致坐不住。

這種器質性疾病,12歲前治療,會改善,過了12歲,完了。

這輩子,恐怕只能百分百做純體力勞動了,因為,坐不住,導致了無法上學。

這次被訛6萬塊,就當長個記性吧,因為,你確實動手體罰他了。


董江波


師生衝突時有發生,該學生被老師用教鞭打了三下,身上有淤青,家長訛老師6萬,從情理上還是過分了點。畢竟自已的孩子在課堂上玩,既影響了老師上課又影響其他學生聽講,老師情急之下,把孩子打重了點,也是情有可原。

家長公開護犢子,對自己的孩子成長不利,也讓老師顏面掃地,還訛了老師6萬元錢,估計這個孩子其他老師也不敢管了。

因為管就有可能失手,就像我們自己面對孩子不聽話的時候一樣,總有失控的時候。

當然我也不贊成老師動不動就體罰學生。曾經報道河南一女老師拿高跟鞋打學生的事引發網友熱議。


這個就過分了,你瞧,脫了一雙鞋子,自己赤著腳,這模樣還是與老師的形象違和的,有損師德。

但通常情況下,老師能站在家長的角度,適當教育教育孩子,下手注意輕重我覺得還是可以的,這樣既維護了老師的尊嚴,樹立了老師在學生中的威嚴,也可以規範孩子的行為,維護了教學秩序。尊師重教應該是一種社會風尚。

昨天,我看到一則新聞,一個16歲的學生和老師互毆,這樣的事發生在校園裡,還是有沒校風的。

現在的孩子少,顯得金貴,打出生開始,一家人的眼睛都不捨得移開半步,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心怕碎了,在這種環境長大的孩子,自然懂得自己的嬌貴,自然也養成了養尊處優的習慣。

在家家長捨不得動一根手指頭在外當然不能受半點委屈。

於是,便出現了,一旦走進校門,老師和學生不好相處的情況。

當然,完全和老師處不來,家長又不理解老師,或者說老師看不慣有些孩子,矛盾自然而然就產生了。

回到問題本身,老師下手或許重了點,畢竟孩子身上有淤青,若不是淤青體質,若不是赤身露背,若不是穿的太少,輕鬆敲兩下應該不會出現淤青現象。


出現這種情況,若問題真的出在老師本身,很多家長都對這個老師有看法可以交由學校和相關部門處理。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太玩皮,老師管教管教也未尚不可,你可以私下和老師溝通,說出你的想法便好。

我覺得不管哪種情況,作為學生家長找老師訛6萬元錢,你拿著錢不覺得重嗎?

我說的重是對孩子今後的教育不利,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容易有樣學樣的。

如何共創校園文化,讓學生在學校愉快的學習,讓老師手執的教鞭,用於鞭策學生靈魂,而不是肉體呢?這個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才能營造良好的教學氛圍,你說是不是?

我是慵懶範兒,很想聽聽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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