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裸辭的年輕人,後來都怎麼樣了?

那些裸辭的年輕人,後來都怎麼樣了?

當下不少年輕人抱怨:信用卡額度擔不起夢想,工資卡餘額漲不過脫髮量。於是,很多人會選擇跳槽,其中不乏“裸辭”者。

裸辭,意思是沒找好下家,不考慮後路,便毅然決然地辭職離開單位,此舉頗有“壯士一去兮不復還”般的勇氣與魄力。

裸辭,看起來很瀟灑果敢,但往往“帥不過三秒”......

有時甚至會面臨一些法律風險!!!

周紫鵑,公司職員,2019年3月28日辭職
無權獲得經濟補償

應聘時,周紫鵑一路“過關斬將”,最終在一家公司獲得自己心儀的崗位。入職不久,周紫鵑發現自己擔負的工作並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客戶無理刁難、老闆死盯業績、同事爭權奪利……

工作三年後,周紫鵑於2019年3月28日提前一個月向公司遞交了辭職報告。當她去辦理相關手續時,希望公司能夠支付經濟補償金,卻被公司拒絕了。

分 析

根據法律規定,以下情形,離職經濟補償金一分也不能少:

  • 勞動者被迫離職
  • 用人單位提出解約
  • 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解約
  • 用人單位依法裁員
  • 用人單位不續約
  • 用人單位破產等原因解約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

周紫鵑提前30天提出辭職,屬於主動辭職,用人單位無需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郭芬琳,部門副經理,2019年5月15日辭職
無法享受失業保險

由於業務能力強,深得老闆信任,僅過了三個月,郭芬琳便升至部門副經理職位。可是,她不是當官的料,雖然付出了很大心力,但團隊的業績卻越來越差。慢慢地,老闆對她的態度,也從當初的鼓勵、安慰,變成呵斥、厭惡。

2019年5月15日,郭芬琳向公司遞交了辭呈,但此後數月她未能找到工作。當她前往社保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時,也遭到拒絕。

分 析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只有“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四條則將“非因本人意願”明確為:

  • 終止勞動合同的;
  • 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 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而《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是指用人單位強迫勞動、未按約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郭芬琳的情形,不在其列。

高鳳婷,車間工人,2019年6月4日辭職
承擔單位損失賠償責任

高鳳婷與同事一起從事流水作業,各個崗位間一環扣一環,人員安置也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缺一不可。由於車間主任對工作非常挑剔,辦事毛糙的高鳳婷經常受到批評和指責,高鳳婷對此非常不服氣。

2019年6月4日,高鳳婷再次挨批後感覺忍無可忍,高喊一聲“老孃不伺候了!”便義無反顧地選擇了裸辭。可是,這種酣暢淋漓的感覺還沒有完全退去,公司便找上門來:由於高鳳婷的突然離崗,公司一時找不到合適人員替代被迫停工四日,要求高鳳婷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分 析

一方面,《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高鳳婷在勞動合同期滿前,未能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突然辭職並當即走人,明顯與之相違。

另一方面,《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也指出:“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損失。”

因為高鳳婷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並已導致公司因工作無法銜接而造成損失,自然必須作出賠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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