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額返利為誘餌 女店主詐騙數百萬元

年僅24歲的杜某,是長沙“金滿地”某鞋類品牌專賣店女老闆,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向數十名受害人騙取“投資款”數百萬元,近日,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檢察院對杜某涉嫌詐騙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下半年,杜某在長沙“金滿地”經營某鞋類品牌專賣店,每月可賺1萬多元,為提前享受“手裡有錢”的感覺,向楊某、賀某、丁某等人吹噓“用箱包鋪貨”的新模式,聲稱向上遊供貨商以低價大批量進貨,再向有業務往來的鋪面供貨,快進快出,回報高,風險低。為增加經營可行性,杜某還帶楊某等人到株洲某商貿城考察供應商,之後再考察“金滿地”的鋪面做銷售商。楊某等人通過“考察”,認為投資可靠,第一期投資88888元,七天後,杜某返還投資本金及收益94000元。楊某嚐到甜頭之後,杜某慫恿楊某等人找更多的人來做大做強,隨著賀某、丁某、曹某等20餘名投資者的加入,杜某採取“借新還舊”、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吸收的“投資款”已高達數百萬元。杜某提前享受購高檔房、高檔車、名貴首飾、奢侈箱包等“有錢人的感覺”。到2019年9月,杜某無法繼續吸收“投資款”,資金鍊斷裂,20多名投資客方知被詐騙,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將杜某抓獲。

檢察官提醒市民,近年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詐騙等犯罪屢禁不止,手段也推陳出新,大家尤其是要警惕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的投資行為,對於類似的實體投資行為要審查投資主體的資格、真實的資產狀況,真實的交易合同關係,為什麼銀行未提供貸款,是否有擔保等。若發現借款人行為可能存在詐騙或者非法集資等行為,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提供相關證據,便於公安機關採取相關措施立案保全財產,挽回損失。(記者 鄧豔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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