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品牌汽車零配件,南昌一個體工商戶老闆被判刑

銷售假冒品牌汽車零配件,南昌一個體工商戶老闆被判刑

男子銷售“副廠”汽車零配件獲刑

銷售假冒品牌汽車零配件,南昌一個體工商戶老闆被判刑

車主們都有這種經歷,去汽車修理店,常被店主問道“配件你是要原廠的,還是要副廠的?”所謂“副廠”配件,是汽配行業一種不成文的叫法,其實就是假冒某品牌的配件。銷售“副廠”配件,聽起來平常,但南昌男子熊某就因銷售“副廠”配件獲刑。

熊某是一名汽配銷售行業個體工商戶,經營汽配期間,他向塗某銷售了76550元假冒“江鈴”品牌標識的汽車零部件,但因質量問題被退回了50050元配件。隨後,公安機關在其商鋪查獲了大量未銷售完的假冒“江鈴”標識的汽車零部件、“江鈴”配件硬包裝盒和“江鈴”鋼印三枚等物品。經鑑定,被查獲的上述標有“江鈴”標識的汽車零部件均非江鈴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系侵犯江鈴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經查證,被查扣的假冒“江鈴”品牌標識的汽車零部件價值人民幣168752.7元。

青雲譜區法院經審理查明上述事實後,認為熊某違反商標管理法規,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仍予以銷售,已銷售金額26500元、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貨值168752.7元,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未遂),遂依法作出判決,判決熊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銷售假冒品牌汽車零配件,南昌一個體工商戶老闆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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