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50%以上

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将“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具体政策:

一是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

二是起付线和封顶线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两病”门诊用药情况设定,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可分病种设定封顶线。

三是对合并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可适当提高封顶线。

要求“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按国家新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和我省过渡保留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中选药品。

据测算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中约有1900万“两病”患者,“两病”门诊用药费用一年超过70亿元。此项政策实施后,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将额外增加支出30多亿元,考虑到保障机制诱发的需求释放,相关支出将会再增加10%,基金收支平衡面临较大压力,个别地方可能存在超支风险。对此,要求各地强化配套措施,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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