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

我县启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

3月26日,全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会议召开,县医疗保障局、卫健局、市监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人出席会议,对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政策落实、基金监管、药品价格管理、医疗服务、政策宣传等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城乡居民个人(家庭)账户,全面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中药饮片厂附属医院]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日均限额80元,最高年限额600元,基金支付比例70%,个人自负30%。为确保平稳过渡,2022年12月31日前,原个人(家庭)账户累计结余资金可以由参保居民家庭成员按原规定继续使用。"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600元。

会议同时组织对相关业务和系统操作进行了培训。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中药饮片厂附属医院院长、门诊部负责人、医保科长和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相关股室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启动,对于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县启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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