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

(2019)桂0502執1069號之一

陳文靜: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孫錦霞與被執行人陳文靜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9)桂0502執1069號執行裁定書(拍賣執行裁定)。裁定內容如下:拍賣被執行人陳文靜名下位於北海市北海大道223號北海大廈2幢1007號房屋【不動產登記證明號:桂(2016)北海市不動產證明第0001626號】,以償還債務。

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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