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經營業主:
為徹底解決長泰馬路市場存在的道路交通擁堵、環境衛生髒亂差、喇叭叫賣聲噪音擾民等問題,確保泰安路主幹道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現有泰安路兩側馬路市場整體就地搬遷,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時限要求
2019年11月15日前全部自行撤離,並搬遷至長泰臨時便民農副市場內經營。
二、搬遷對象
泰安路(長春路至廣州路)兩側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和麵粉巷內的所有佔道經營攤點和店外經營攤點,包括經營物品、經營工具、經營車輛和遮陽傘。
三、搬遷要求
各經營業主須自覺遵守本通告,於2019年11月15日前停止經營行為,自行選擇進店或進入長泰臨時便民農副市場內經營。對違反本通告規定,逾期不自行撤離的,金川區城管綜合執法局將依照《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進行處罰;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將視情節輕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金昌市金川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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