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創新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子公司起訴九龍山遊艇俱樂部(平湖)有限公司的公告

海航創新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子公司起訴九龍山遊艇俱樂部(平湖)有限公司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555 股票簡稱:海航創新 公告編號:臨2019-072

900955 海創B股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一審階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原告。

海航創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1月12日獲悉,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九龍山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近日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即《民事起訴狀》所稱“貴院”,或以下簡稱“平湖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請求判令解除原告與九龍山遊艇俱樂部(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告”)於2012年9月5日簽訂的《委託管理合同》。平湖法院已於2019年11月8日受理了上述案件【(2019)浙0482民初4783號】。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民事起訴狀》的內容如下:

“原告:浙江九龍山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吉強,董事長

被告:九龍山遊艇俱樂部(平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奚雷,董事長兼總經理

訴訟請求:

一、判令解除原、被告於2012年9月5日簽訂的《委託管理合同》;

二、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2012年9月5日,原、被告簽訂《委託管理合同》一份,約定:原告將聖馬可度假公寓及商業街等配套設施委託被告管理,具體為聖馬可假日酒店292間、大堂、自助餐廳、精品店等(面積為27167.03平方米),以及遊艇灣30幢商業街中餐廳、會議中心等(面積為7803.33平方米);管理期限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52年9月30日止;管理費用為前5年按300萬元/年,第6年起按照綜合經營收入的6%提取費用,低於300萬元的按300萬元支付給原告,收入的確認根據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為準;付款方式為自簽約起每年4月30日前支付上一年度費用;管理期間的水費、電費、空調費、能源費及物業費,由被告承擔。

合同簽訂後,原告按約將上述標的物交付給被告使用。然而,被告自租賃起至今從未向原告支付過租金、水電費等,拖欠金額巨大。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至今仍分文未付。

基於此,原告認為,被告拖欠鉅額費用的行為已嚴重違約,嚴重損害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簽訂合同的目的已無法實現。現原告根據合同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特向貴院具狀起訴,懇請法院判準訴請。”

二、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的影響

因目前本案尚未開庭,故公司暫時無法對該訴訟可能產生的影響作出判斷。公司將根據後續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航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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