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协调解决,易地搬迁得保障,不忘初心护航企业

2017年4月17日,原告资源县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桂林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资源县枫林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采购合同书》,该项目现已完工,60套二房二厅房屋全部交付使用,三房二厅房屋实际交付使用117套,由于被告没有完善相关手续,已交付的177套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因此,2019年4月30日,原告提出诉前保全要求查封被告位于车田苗族乡龙塘路口土地不动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后由于被告负有其他债务,上述财产又被象山区法院查封。

一纸诉状牵动着贫困户最关心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关系着企业即将面临长期查封甚至破产的僵局。能否为该扶贫项目提供司法保障,助力企业打破“僵尸”状态等种种不可控因素无疑让该案变得复杂棘手。

2019年5月21日资源法院立案受理该案后,分管领导与主办法官为了保护贫困户的合法利益,实现资源县车田苗族乡枫林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中177套房屋顺利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避免让被告财产陷入长期查封状态,成为“僵尸企业”,多次与涉及该案的县住建局、不动产登记局等相关行政部门以及象山区法院协商解决问题,并对原被告进行调解沟通工作。后本院经多方协商调解,在有关单位配合努力下,依法解除了被告上述财产的查封,顺利实现贫困户易地搬迁房屋过户手续。2019年11月8日,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全部财产的查封,2019年11月12日原告正式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府院”联动协调解决,易地搬迁得保障,不忘初心护航企业

一直以来,资源法院切实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充分发挥法院在服务大局中的职能作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民商事审判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全力促进辖区经济和辖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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