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300475 證券簡稱:聚隆科技 公告編號:2019-075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通知

2019年10月30日,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關於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19-074)。

二、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網絡投票時間: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5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安徽省宣城寧國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業北路16號公司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採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劉翔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21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220,779,228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73.5931%。其中,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表共有6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數213,050,147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71.0167%;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和股東代表共有15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數7,729,081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2.5764%。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律師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三、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於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議案屬於普通決議議案,獲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審議通過。

本次股東大會以累積投票方式選舉張維先生、林凌先生、範永武先生、徐偉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董事會任期滿為止,其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總數未超過公司董事總人數的二分之一。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1.01選舉張維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同意219,286,830股,佔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3240%。

其中,中小投資者(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下同)表決情況為:同意6,236,683股,佔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的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6911%。

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同意通過,張維先生當選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02選舉林凌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同意219,286,630股,佔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3239%。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6,236,483股,佔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的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6885%。

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同意通過,林凌先生當選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03選舉範永武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同意通過,範永武先生當選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04選舉徐偉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同意219,286,430股,佔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3239%。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6,236,283股,佔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的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6860%。

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同意通過,徐偉先生當選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2、審議通過《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次股東大會選舉郭澳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董事會任期滿為止。

具體表決結果如下:同意220,024,678股,佔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582%;反對754,550股,佔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418%;棄權0股,佔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6,974,531股,佔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的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2375%;反對754,550股,佔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的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625%;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的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同意通過,郭澳先生當選為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3、審議通過《關於選舉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本次股東大會選舉王啟文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上述非職工代表監事最近兩年內未擔任過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監事會任期滿為止。

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2 以上同意通過,王啟文先生當選為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4、審議通過《關於修訂的議案》。

本議案屬於特別決議議案,獲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審議通過。修訂後的《公司章程》刊登在2019年11月16日的巨潮資訊網上。

四、律師見證情況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律師謝發友、李化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並發表法律意見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人員資格及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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