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途牛”上線,都註冊了商標,這場商標戰誰能獲勝?

說起途牛,大家對它的廣告詞一定很熟悉——要旅遊找途牛!如今,旅遊已成為放假時,諸多人的選擇,類似途牛的旅遊平臺也是越來越多。不過最近的途牛,卻遇上了頭疼的事——商標出問題了!


真假“途牛”上線,都註冊了商標,這場商標戰誰能獲勝?


真假“途牛”分不清

隨著品牌意識的提升,商標問題已經成為很多品牌繞不過去的一個重要問題,途牛也不例外。

今年7月,途牛就陷入了商標糾紛。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對第16004180號“途牛”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表示爭議商標是對申請人第6631862號“途牛”商標的複製和抄襲。

根據查詢,第16004180號“途牛”商標由青島百奕名車匯商貿有限公司於2014年12月24日提出註冊申請。2017年7月4日被准予註冊,核定使用在第20類摺疊式躺椅、墊褥(亞麻製品除外)等商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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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04180號“途牛”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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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31862號“途牛”商標


2017年12月11日,該商標被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申請人稱,“途牛”商標系申請人獨創,具有很強的顯著性,經過大量廣泛的使用宣傳已在旅遊行業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雙方對簿公堂 針尖對麥芒

南京“途牛”認為,爭議商標是對南京“途牛”商標的複製和抄襲,爭議商標的註冊將淡化申請人“途牛”商標的顯著性,造成消費者誤認。請求宣告爭議商標無效。

青島“途牛”則認為,“途牛”為被申請人獨創詞彙,爭議商標經被申請人長期使用,其顯著特徵更加突出,並在消費者中具有相當高的知名度。申請人申請馳名商標保護的主張不符合法律規定。請求維持爭議商標的註冊。

最終法院審理認為,“途牛”商標自2008年開始被廣泛使用於申請人提供的旅遊等各類服務上。此外,申請人還通過提供旅遊服務、廣告宣傳等多種方式在全國範圍內對其商標及服務進行了多方位的大力宣傳和使用,申請人及其“途牛”品牌獲得了多項榮譽。

綜上所述,引證商標在觀光旅遊等服務上通過長期廣泛的宣傳和銷售,已為我國相關公眾所熟知。爭議商標“途牛”與申請人引證商標“途牛”文字構成相同,其核定使用的存儲和運輸用非金屬容器、枕頭、野營睡袋等商品為申請人所述旅遊行業必需品,存在一定關聯性。

因此,被申請人申請註冊爭議商標的行為已構成對申請人引證商標的複製和抄襲,爭議商標的註冊和使用易誤導公眾,致使申請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因此,爭議商標的註冊已構成《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所指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之情形,應予宣告無效。

小編建議,市場未動,商標一定要先行,商標的保護要佈局長遠,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最好進行全類別的保護,一般而言有以下好處:

1、防止他人搶注自己的商標。商標全類註冊最直接的意義在於,商標註冊成功,任何企業或個人在任何商品或服務分類都無法註冊與該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2、保持品牌的競爭力。如果其他企業在不同的分類上註冊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一旦該企業先做大做強,會嚴重削弱本企業的品牌競爭力。

3、為企業拓寬市場做準備。很多企業都會在發展的過程中拓展新的領域,走多元化的發展之路,全類註冊商標有利於企業打造長遠的發展戰略。

所以,保護你的品牌,從商標註冊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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