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單惡意退貨,處理不好又是大麻煩

差評,惡意買家,專業打假,幾乎已經成為一個產業,無論是線上線下,都是時有發生,商家常常是實際損失不少又無力解決。我們的電商事業部也有遇到職業惡評買家,很是無奈。

不過最近有關注新聞連續推出幾起買家的惡意交易導致被追究法律責任,他們模式各有不同,觸發問題也不同,但是惡意交易本質沒差別,最終就是為了收益,其實不管這類模式交易行為有沒有敲詐、欺詐等更嚴重問題,基本的不當得利是肯定的。正好有事雙十一這麼個大電商節點,2600多億的交易量,背後多少個訂單?短時間內的退貨自然也會很多。那麼“被惡意退貨”又是商家的一場嚴峻考驗。此時提出惡意買家這類話題,真是值得人關注和深思。

又一單惡意退貨,處理不好又是大麻煩

來看最近兩條典型已經上了判審案例簡單分享下。

案例一:杭州市下城區下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郭某一夥,用自己對面料有著優秀的鑑別能力,在杭州及上海的商場尋找面料成分標與實際有誤差的產品,再以此要求商家索取賠償5倍-10倍的賠償,2年多時間累積獲利80多萬元。

案子的結果,郭某等人都被認定為敲詐勒索追究刑事責任,且主犯還加尋釁滋事追究刑事責任。初初看內容,可能會有人問:是維權,還是敲詐勒索?他們是促進行業的良性發展嗎?符合消費者權益嗎?如果“打假”就容易觸犯法規條文,那用什麼來保護消費者?

其實既然本著惡意購買哪有可能和正常的普通消費者那樣處理問題,總是會在細節上有著滿滿敲詐隱性問題,且變成職業化、長期化去惡意購買,觸發各種違法行為就難免了。比如賠償要求,自然就超出消法中的3倍賠付,為了拿到高賠付,語言威脅恐嚇自然少不了,再遇到不搭理的各自門店搗亂也是必須的。這樣一系列下來哪裡有可能不觸發法律呢?如果不這麼幹只是去“打假”又怎麼可能有高額利潤?

案例二:新華社幾大媒體都有跟進的一幫大學生的退款不退貨,導致觸犯法律,丟了大好前程。上海市長寧區發生用戶利用平臺規則漏洞,可直接先退款再退貨,犯罪嫌疑人申請退貨後,獲得平臺退款卻未將商品退回,而是佔為己用或出售牟利。用退款不退貨方式薅了“羊毛”,然後就賠了前途,其中18人被提起公訴,其中不乏被判刑責且加處罰金等。

以上兩個最近案例都是有了結局的,相對商家都是好消息,增強商業信心。但是我們日常中還是難免遇到,且不得不應對“惡意訂單”。比如被退回的商品已損壞、被退回商品被使用、退回商品被掉包、退貨有部分少件、僅退款不退貨等等惡意退貨行為,甚至惡意編造陷阱讓商家違規再索賠更多,實實在在損失且還傷店。

又一單惡意退貨,處理不好又是大麻煩

希望針對這些惡評給大家幾點建議:

1.首要原則:面對惡意的退貨,不要怕他,要不妥協(當然你的產品沒有違法違規問題);

2.同意退貨溝通:退貨發生時留好平臺溝通信息及退款退貨明確要求,溝通需在交易平臺,比如淘寶全部在千牛、拼多多商家版後臺,這樣交易平臺才能保護你合法權益;

3.收貨時:驗收後才可簽收。商家應該在快遞員面拆開快遞,且拍照留憑,如快遞員實在離開,先電話溝通再視頻拍攝留憑證。小二介入時可留快遞公司電話,協助核實。

4.虛假退貨:及時聯繫電商平臺小二做好信息備註,物流信息做好截圖留憑證。無論是買家未發貨還是快遞丟失都可索賠。

5.最後:拿到證明後可在電商平臺後臺直接拒絕退款。對於惡意差評甚至高額賠償要說不。

所有關鍵點:流程規範化,各環節保留憑證,字面信息不過多吹噓產品,誠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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