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原纪检组副组长王元春落马,曾在韩城宝鸡西安任职

中国大唐原纪检组副组长王元春落马,曾在韩城宝鸡西安任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18日消息,中国大唐原纪检组副组长王元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简历显示,王元春,1963年11出生,陕西韩城人,落马前一直都在电力系统。

1986年参加工作以来,从韩城发电厂锅炉分场工人起步,先后任宝鸡发电厂副厂长、西安灞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2006年11月,王元春跨省调往中国大唐集团山西分公司任职总经理。2013年7月,王元春转岗纪检,先后出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部主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2002年12月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百理君注意到,今年8月份,中央第八巡视组向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反馈巡视情况中提到,“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王元春简历

王元春,男,汉族,陕西韩城人,1963年11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入党。

1986年7月至1999年9月,历任韩城发电厂锅炉分场工人、生技科专工、锅炉分场副主任、主任、生技科科长、副厂长、工程师;

1999年9月至2001年4月,任宝鸡发电厂副厂长;

2001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西北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1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西安灞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历任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任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6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

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历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组书记、总经理;

2013年7月至2017年8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部主任;

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

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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