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正能量分享】
今天是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親愛的小夥伴們,早上好!一起來,每天分享一個知識點!堅持100天,你定會不同!
問:2019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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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 13:59:58 財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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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親愛的小夥伴們,早上好!一起來,每天分享一個知識點!堅持100天,你定會不同!
問:2019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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